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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加减乘除”做好财政支农新篇章

  • 发布时间:2015-12-28 13:59:52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今年以来,吉林省采用多种形式,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增添动力和活力。

  一是在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体现财政资金政策的导向作用。近年来,吉林省积极调整现有各类扶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向与结构,对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等新型规模经营主体,特别是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更大倾斜和更多支持。比如,现代农业发展引导资金、粮食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在资金安排使用上能够直接下达或落实给新型经营主体的,尽量一步到位,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效率。

  据了解,吉林省接下来将积极探索把财政资金投入与新型主体土地经营规模、农业装备条件等进行挂钩,对新型主体给予定向精准的补助补贴。

  二是在工作上给予服务保障,为新型主体加快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吉林省今年重点支持了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出资牵头筹建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力争初步建立起省及省下体系框架,以引导金融机构为新型主体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同时,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提高新型主体抗御风险的能力。积极筹措安排保费补贴资金,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加大对农林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力度。

  与此同时,吉林省加大投入和创新方式,做好“加减乘除”大文章。

  在财政支农投入上,继续做好“加法”。近年来,吉林省通过存量盘活、增量倾斜、拓宽渠道等多措并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构建了财政支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今年1月至11月,省级公共预算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23.1亿元,比上年增加44.8亿元,同比增长57.1%。

  在涉农专项资金整合上,切实做好“减法”。围绕破解涉农资金种类多、项目多,使用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的老大难问题,从2014年起,吉林省按照国家关于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整合力度的有关要求,对省级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清理、整合和压缩。经过两年多的工作,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数量比原来减少了50%以上。在精简数量的同时,加大资金切块下达的力度,积极下放资金审批管理权限,简政放权,激发基层管好用好支农资金的活力。

  在转变支农方式上,积极做好“乘法”。改进和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将资金支持由直接补助为主向间接支持为主转变,更多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间接支持方式,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对省级涉农专项资金的分配,吉林省明确要求采取间接方式支持项目发展占资金全部额度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40%,以后要逐年提高。此外,省财政筹集资金以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方式发起设立现代农业投资引导子基金,通过财政资金注入吸引带动社会资金的跟进,支持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并在支农领域进行探索,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在构建支农机制上,认真做好“除法”。做“除法”就是要帮助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破除困难,解除难题。比如,针对当前农业农村发展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比较突出,吉林省运用财政政策工具,与金融部门协调配合,在全国率先开展的粮食直补担保贷款工作已实施五年多,深受广大种粮农民欢迎,累计发放贷款219.3亿元,受益农户达132.2万户。

  据悉,今年,吉林省财政筹措拨付资金,支持推进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支持与农业银行合作开展“吉牧贷”项目试点,扶持畜牧业发展,预计可带动银行信贷投入8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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