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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清洁发展委托贷款为企业发展增添后劲

  • 发布时间:2015-12-28 13:52:35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自财政部开展清洁基金委托贷款以来,江西省财政厅积极组织各地财政部门开展清洁基金委托贷款业务。截至目前,全省申报的19个具有节能减排效果的项目、共计7.56亿元贷款获得批准;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一期建设等5个节能技术改造清洁基金委托贷款项目、共计4.45亿元贷款完成了尽职调查工作,已上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审批。

  供热减排两不误

  随着一阵轰隆隆的机器轰鸣声,江西省九江市第一个中国清洁基金委托贷款项目——江西华电九江分布式能源站正式开工运营。据该项目单位负责人介绍,该项目总投资6.1亿元,已于2015年3月正式并网发电。

  九江市财政给予了大力支持,为江西华电九江分布式能源站成功申报了中国清洁基金委托贷款6000万元,用于项目初期建设。在项目申报之初,该市财政局对项目进行了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评审。在贷款资金申报到位后,每隔半年到项目单位进行一次资金跟踪问效。当了解到项目单位因天然气价格上涨、管输费比预期高、项目单位上报的上网电价迟迟得不到省级相关部门批准等原因,致使项目单位因开工即亏损而不得不停产时,九江市财政局及时将项目单位的困境向省级财政部门进行反映,对项目单位3年期6000万元的贷款(2015年10月到期)提出了展期到5年的申请。2015年3月,经过多方努力,在省财政厅、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的支持下,该项目被准许展期到5年,极大地缓解了企业流动资金周转的压力。

  该项目建成后,不仅能为周边8家企业提供冷、热、电能源,同时可替代高污染的小锅炉6座,每年减排二氧化碳7411吨、氮氧化物5682吨和烟尘9200吨,为九江市的工业生态模式发展提供了示范效应。

  科学有效用好贷款

  “管理中心成立以来,在服务企业、建章立制、规范贷款行为等方面,一直致力于做到最好。”江西省财政厅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有效的管理措施,是保证资金使用安全、防止资金截留挪用的重要手段。为从程序上保证贷款资金落实到贷款企业,江西省财政厅采取“自下而上”签订相关贷款法律文本的做法,即在接到管理中心的贷款批复函后,省财政厅随即要求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先同企业签订有关贷款法律文本,然后往上逐级签署,在程序上保证了贷款资金真正落实到企业。

  为使贷款企业能及时得到贷款资金,江西省财政厅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下发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贷后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在贷款资金到达省级财政账户后,由省财政根据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的提款申请和提供的企业银行账号,3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贷款拨付给贷款企业,防止资金被截留。

  为保证资金安全使用,江西省财政厅按照基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每年对贷款企业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提交专题检查报告,有效防范了潜在风险的发生,保证了贷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

  清洁基金委托贷款作为一种财政信用担保债务,能否及时偿还,关系到政府的对外信誉。为此,江西省财政厅在对相关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项目效益、债务水平等经济指标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堵住不良贷款的产生。同时,结合每年对贷款企业进行的检查,把项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利息偿付情况、项目风险控制情况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及时掌握企业财务状况,防止贷款使用过程中潜在债务风险的发生。

  针对第一批贷款于2014年10月到期的实际,为了使企业能及时筹集还贷资金,江西省财政厅发出通知,要求相关地方财政和企业做好还贷准备,并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对相关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跟踪,保证还贷资金落实到位,防患于未然。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江西省3个到期项目资金得到及时、足额偿还。

  为确保项目效益,江西省财政厅还积极推进绩效评价。2015年,江西省财政厅对江西华电九江分布能源站等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实现了“三个结合”: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与新项目尽职调查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与在建项目的执行结合起来,及时防止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与债务预警监测结合起来,提高债务预测分析能力,防止债务风险的发生。

  充分发挥资金杠杆作用

  通过利用中国清洁基金委托贷款,撬动了企业、社会资金对节能减排产业的投入,拓宽了企业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推动江西省节能减排产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发展。其效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到节能减排活动。江西省申报的清洁基金委托贷款项目大部分属于市、县(区)的重点扶持和鼓励的节能减排项目。据统计,该省获批的17个清洁基金委托贷款项目总投资达65多亿元,项目撬动社会和民间投资多达50多亿元。

  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社会参与度。江西省同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规定,双方不仅可以拓展现有项目投融资合作的规模和形式,而且可以在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碳市场建设、知识合作、公众意识提高等领域形成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实现更广泛层面的合作共赢,为支持江西的绿色崛起,建设两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培养了江西省财政参与委托贷款的能力。在江西省申报的十几个清洁基金委托贷款项目准备过程中,省财政通过委托贷款业务的开展,掌握了项目评估、尽职调查、风险评估等银行贷款业务的技术要领和规范。

  贡献了可观的碳减排预算指标。据悉,江西省获得批准的17个清洁基金委托贷款项目均通过了碳减排预算,均获得了可测算的碳减排量,预计减排约42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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