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聚焦创新驱动
- 发布时间:2015-12-26 05:59:43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5年,我国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根本要求。科技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改革、院士制度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央对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指明了方向,绘就了“蓝图”
科技体制改革每迈出一步,都会释放出巨大的创新能量。
以创新驱动引领未来发展,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当前的战略目标对科技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不断完善的制度环境、才能提高创新的效能,营造创新的生态。科技创新也只有与制度创新有机结合,才能点燃发展引擎。
我国已进入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阶段,围绕“真正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到实处”的要求,一系列新政策、新制度、新举措接连出台,有序推进。
从承担到主导
90%以上的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70%以上的研发人员分布在企业,70%以上的研发经费由企业执行,60%以上的发明专利由企业申请,目前我国大部分创新活动已由企业承担。但目前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依然没有真正确立,大企业动力不足,中小企业能力不强的现象依然存在。究其原因,在于企业承担的这些创新活动,很可能不是由企业主导和控制的。政策导向不明确、市场环境不完善、服务体系不健全,是根本原因。
“在政策定位方面,政府与市场存在错位的现象,创新的动力机制还不够健全。在构建有利于创新的市场环境方面,还有一系列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贺德方说,“完善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导向机制,要构建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对不同类型的企业采取不同的支持方式。”
“创新政策的激励和其他的激励不一样,创新政策激励的是动机,而不是结果。我们现在的政策还是偏重于激励结果,偏重于选择成熟的项目。”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王新奎表示。
疗“沉疴”,就要化“郁积”。今年9月出台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把握政府和市场边界,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从完善普惠政策、健全服务体系、促进产学研协同、保护知识产权、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要素价格改革等方面改革综合施策。
《方案》提出,“建立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企业家和产业专家要在国家创新决策相关咨询组中占较大比例,对企业创新投入方式以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改进研发费用计核办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对国有企业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考核机制,构建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目前,仅加计扣除的政策,已有35000家企业享受,一共减免了税收530亿元。
政策的目的就是通过强化“主导”作用,使企业真正成为“主体”。给企业家以更大的决策权、话语权,不仅可以提高技术创新的效率,最主要的是可以让企业家真正主导创新,遵循创新规律,使创新成为经济活动,彻底解决经济和科技脱节的问题。
从碎片到聚焦
科技计划改革作为突破口,正引领着科技体制改革走向深入。
创新是资源和要素的组合。长期以来,科技计划管理中存在多头管理、政出多门、资源“碎片化”和“取向聚焦不够”等突出问题。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提高科技产出率和创新效能,是改革目录的重要内容。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是科研活动的重要手段和技术基础。由于管理的条块分割、服务平台不统一,信息缺乏交流,这些公共财政投资形成的稀缺资源,普遍存在管理水平低、共享程度低、使用效率低的缺陷。
国务院先后颁布《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从优化中央财政科技资源配置到改进项目资金管理进行系统改革。按照新的五类科技计划布局要求,对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
这项政策还提出了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优化整合现有科技计划、建立新的五类计划等重大改革任务,在转变政府职能、理顺部门功能性分工、重构科技计划体系、聚焦国家重大任务、创新组织实施方式和公开透明管理实现重大突破。
目前,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初步形成,建立31个部门共同参与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建由各界高层次专家组成的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完成现有渠道中近一半计划的优化整合,并全面启动专业机构遴选和改建工作,监督评估体系和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同步推进。
这些改革举措将大幅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科研项目管理更加公开透明。
从限制到激发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体现,对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显得尤为迫切,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可以有效提高创新效能。解决成果转化问题,关键是要打通体制机制通道,解决“转化动力从哪里来”的问题。
推动科技成果处置、收益权改革,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报酬制度……一系列政策意在打通限制科技成果转化的症结。
修订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范了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的制度安排,赋予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对科技成果转让、使用和作价入股自主权,取消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审批和备案要求,建立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机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全部留归单位,处置收入不再上缴国库;同时,明确了科技人员分享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的方式和最低比例,强化了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机制。
《实施方案》着眼于强化对人的激励、制度的可操作性和转化的便利性,下大力气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此,《实施方案》系统提出了推进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政策,推广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探索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健全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建立成果转化年度统计和报告制度,构建全国技术交易市场体系等多项改革措施,并从壮大创业投资规模、发展资本市场、拓宽间接融资渠道等层面对建立健全科技和金融结合机制做出了具体部署。
创新的组织形式发生深刻变化,科技政策也适时做出重要调整——由原来的集中于科技领域更多转向创新领域,由小众转向大众,由研发转向研发和创新一体化,由科技政策转变为创新和科技政策并举。引导、激励、规范——创新政策正在更加准确地围绕科学、技术、创新的规律,精准实施,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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