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台山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在役检查大纲(D1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12-25 16:30:41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审查〈台山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在役检查大纲〉的请示》(广核台〔2013〕7号)和《关于恳请批复〈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在役检查大纲(D1版)〉的请示》(广核台〔2015〕62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 认为你公司《台山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在役检查大纲(D1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在役检查大纲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核电厂运行安全,并按承诺继续推进部分设备和部件役致缺陷验收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满足第一次完整在役检查工作需求。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12月2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