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释放海阳核电厂二号机组钢制安全壳顶封头吊装控制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8-06 15:29:42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核安全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15年7月27-28日对你公司海阳核电厂二号机组钢制安全壳顶封头吊装控制点进行了例行核安全检查(检查报告见附件)。结果表明,海阳核电厂二号机组核岛厂房可能影响顶封头就位的设备模块和结构模块引入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场基本具备钢制安全壳顶封头吊装就位的条件。我局同意你公司在完成施工交底和满足先决条件,并经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确认后,可以实施海阳核电厂二号机组核岛钢制安全壳顶封头吊装活动。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质量保证大纲和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钢制安全壳顶封头吊装就位活动,确保核电厂建造质量。
附件:海阳核电厂二号机组钢制安全壳顶封头吊装控制点核安全检查报告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8月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8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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