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ND声明:运河项目按既定计划稳步推进 媒体曾质疑其圈钱
- 发布时间:2015-12-22 13:36: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央广网财经12月22日消息近日,HKND公司投资达500亿美元的尼加拉瓜大运河项目被媒体质疑“圈钱”、同时曝出开工延期。HKND公司发表声明称运河项目按既定时间计划稳步推进,媒体报道严重失实。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尼加拉瓜大运河计划建设172米航道,宽为230米至520米,深为27.6米,使该运 河比南方51英里巴拿马运河更长、更宽、更深。
该运河项目将包括建设:运河(包括船闸建设),两个港口,1个自由贸易区,旅游度假区,1个国际机场和若干道路。此外,还将建造一个发电厂,水泥厂,钢厂,以及其他相关设施。该建设工程预计在5年内落实该工程项目,使运河在2020年便可投使用。
以下为HKND公司声明全文:
公司声明
2015年12月21日,《长江商报》发表了一篇《神秘富豪王靖运河项目被疑“圈钱”》的稿件,文中称“2015年10月25日,香港尼加拉瓜运河开发投资公司又宣布,协议中的运河工程的开工日期将延期长达一年”,并影射王靖先生利用尼加拉瓜运河项目向央企“圈钱”,文章严重失实,性质特别恶劣,HKND集团郑重声明如下:
一、 运河项目一直遵照国际最佳惯例,稳步有序按计划推进,并且投入大量资源用于项目线路环境影响评估和公众意见咨商,2015年11月5日,由世界公认的国际环评机构出具的,遵循最佳实践标准并得到数百位科学家支持的运河项目环评报告获得尼加拉瓜政府批准,运河项目已经顺利迈入开发建设的新阶段。运河项目吸引了全世界最负盛名的机构参与制定其发展战略的设计、实施及运营方案。目前,工程移民安置和土地置换、运河西口临时港口以及船闸技术方案设计等工作正在有序高效进行,运河项目一直按照既定时间计划稳步推进,并未产生任何延期,工程的进度和工程的公众咨询材料及环评报告也全部在本公司网站公开,《长江商报》罔顾本公司的公开信息,在未与本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确认的情况下得出了运河项目延期的结论,本公司深表疑惑和愤慨,希望《长江商报》可以公布做出该结论的依据,以供公众判断。并请《长江商报》说明:HKND集团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曾宣布过运河项目将延迟一年?
二、 运河项目是一个纯粹的商业项目,其实际控制人为企业业家王靖先生,目前包括香尼公司在内的HKND 集团是王靖先生私人全资拥有的公司,公司目前各项开支均来源于王靖先生个人投资,王靖先生对于公司的投资是稳定和持续的,并且能够保证运河项目的持续推进。
三、 HKND集团的融资与投资战略由具有丰富金融从业背景的国际化团队实施,融资工作进展顺利,得到了认同运河项目价值及王靖先生投资风格和商业战略的投资人的肯定与支持。本公司遵循国际惯例,严格遵守与投资人签署的相关协议,履行对融资事项具有保密义务,公司将在取得投资人同意后以适当形式公布具体融资进展。
四、 运河项目吸引了国内外众多卓越的商业机构的参与,这其中也包括了中国优秀的国有企业,为运河项目提供了大量的极具公信力和市场认可度的咨询、规划、设计等服务,《长江商报》的不实报道极大地损害和扭曲了HKND合作伙伴的商业目的和价值标准。在此,本公司郑重声明,截至目前,HKND从未使用过任何国有资金或来源于国有企业的资金。对于《长江商报》报道中提到的“圈钱行为”这一草率的、愚蠢的、不合实际地认定,HKND集团表示强烈谴责。
五、 报道的其它内容漏洞百出,种种纰漏不胜枚举,比如“与南水北调工程按比例测算至少需要1000亿美元巨额投资”这样的外行话,比如“HKND集团在尼加拉瓜为运河项目工作的人员,不到30人”,实际我们聘请的国际、国内顾问单位及承包商曾参与或正在参与项目的总人数早已经超过千人。这种毫无事实依据、肆无忌惮的行为彻底地违背了新闻报道的基本准则,也严重损害了运河项目这个国际性严肃商业项目的应有形象,更是对HKND集团整个国际化团队3年多艰苦卓绝而富有成效的专业工作的恶意诋毁。
六、 HKND集团及尼加拉瓜运河项目作为一个以透明、高标准、可持续为目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于促进世界贸易具有重要意义。实际上,中国正在推动企业“走出去”的战略,让中国企业在国际舞台上提高竞争力。尼加拉瓜运河项目,符合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战略,更是为中国企业与国际接轨及参与国际合作而搭建的大舞台。
本公司欢迎各界媒体对本公司的各项工作进行符合实际的、具有建设性的监督与报道。同时呼吁媒体与HKND集团一起,尊重商业伦理道德底线,以实干的精神,求实的态度,以各自的专业的方式造福于全人类。
七、 HKND集团要求《长江商报》撤回不实报道,并在其报纸及网站上向HKND集团公开道歉。
八、 本公司对于《长江商报》的报道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的权利,同时也会将此种虚假新闻报道的不当行为向有关部门反映。在发布此项声明的同时,我们会向《长江商报》正式发出律师函。
九、 HKND集团呼吁公众一起参与对于部分媒体博眼球行为的声讨,抵制将大众舆论作为不正当商业竞争手段的违法行为。
特此声明
HKND集团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