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办法明年施行
- 发布时间:2015-12-19 13:32:11 来源:齐鲁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济南12月17日讯(记者 宋磊) 1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山东省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船舶向京杭运河直排生活污水将被处最高三千元的罚款,从事船舶打捞等作业未采取预防措施造成水污染的,将最高处以三万元罚款。
省交通运输厅港航局副局长刘长旭介绍说,京杭运河污染主要是货物污染、油污染和生活垃圾污染。今后,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向京杭运河排放倾倒,将由海事管理机构给予严格处罚。其中,对违反《办法》规定的,直接向京杭运河直排生活污水的,将予以警告并处伍佰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违反规定,从事船舶修造、拆解、打捞等作业的单位进行作业时未采取预防措施造成水污染的,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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