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吉林企业“走出去”
- 发布时间:2015-12-14 06:33:52 来源:吉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12月10日,一场突如其来的冬雨湿润了吉林冰冻的大地。在长春同鑫宾馆会议中心,一场由商务部外贸发展局与吉林省贸促会(省博览事务局)、吉林省国际商会以及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提升培训班,正如这场冬雨一般滋养着全省144家企业代表们求知若渴的心田。
培训班上,深科海富投资联盟总经理张慧海、国家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主任科员徐春晓、长春海关监管处科长秦向阳、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中国区副本部长洪彰杓和北京大学南亚研究院中心教授王旭分别就企业海外市场营销实战及典型案例解析、如何利用原产地规则提升竞争力、海关通关便利化最新政策和改革措施、企业如何利用中韩自贸协定、“一带一路”倡议解读与中巴经济走廊的机遇和挑战等课题进行了精彩授课。本报记者独家专访了部分授课老师。
记者:吉林省经济发展对外贸依存度一直比较低,您作为一名实战家,能否为我省企业“走出去”支支招?
张慧海:装备制造业是吉林省的优势,而欧洲对传统制造业并不看好,因此,我们的装备制造业企业完全可以通过跨国并购的方式,实现对欧洲市场的占领。
另外,像一汽、长客这样有实力的企业,应该利用海外销售渠道广的优势,以大品牌带动小品牌,与配套企业抱团实现跨国经营,共同在海外营销渠道的掘金能力上深入挖掘。
还有就是传统的出口商贸企业,应该由过去只是习惯于站在吉林省内想怎么扩大出口转变为出口前移。比如利用与东北亚国家的地缘优势,把吉林省的优势企业集合起来在国外设置一个办事处,并以“仓库经营”的模式聘请当地经销商去跑市场。
记者:什么是原产地规则?吉林省外贸企业如何利用这一规则提升国际竞争力?
徐春晓:形象一点说,货物的原产地就相当于商品的“经济国籍”,拥有了这一国籍证书,自贸协定签署国的外贸企业在进出口时就可以享受协定的关税优惠或差别待遇。关税减免直接导致货物的进出口成本降低,与此同时,由于关税减免的钱是落在了进口国的口袋里,所以双方可以开展进出口议价。这样一来,我们的外贸企业在对方市场的价格竞争力就大大提升了。
这里要特别注意一个问题,就是自贸协定签署的关税减免是一个长期的逐步减让过程。甚至有的自贸协定生效后5至10年才开始减免关税。
今年12月20日,中韩、中澳两个自贸协定同时正式生效实施,这对于吉林的外贸企业是一项重大利好。在此特别提醒大家,从12月20日到2016年元旦只有11天,过完元旦之后,这两项自贸协定就将执行生效后第二年的关税协定优惠政策。
记者:跨境电子商务是推动我省外贸型经济发展的一条捷径,近年来,长春海关出台了哪些促进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的改革举施?
秦向明:经积极争取,今年5月4日海关总署正式批复同意长春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试点工作。根据批复意见,长春海关在兴隆综合保税区开展了跨境电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口模式”。它是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入区退税和口岸功能,在区内建立跨境电商商品分拣中心,同时开发“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和“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系统”,参与试点的相关企业与海关联网对接,通过这两大平台系统传送相关通关信息。海关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办理通关手续,在货物实际离境后再签发报关单证明联,从而为企业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目前,海关正在开发测试通关管理系统中的“直购进口”监管模块。这项业务需要跨境电商平台与海关联网,境内个人跨境网购后,电商平台要将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实时传输给海关,海关跨境电商监管部门按照个人邮递物品征税。其试点商品主要为个人生活消费品,以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原则上每个订单限值1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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