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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元旦起江苏国税实行“办税实名制”

  • 发布时间:2015-12-02 06:29:39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李子俊) 记者昨天从省国税局获悉,明年元旦起,他们将实行“办税实名制”。办税人员到国税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前,需要进行身份信息的采集、核实和确认。

  据介绍,以下涉税事项须实名办理:未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设立、变更、注销的;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纳税人首次办理国税业务及办理登记信息变更的;办理发票种类核定与调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发票真伪鉴别等发票类业务的;开具清税证明、完税证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等税收证明的;未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因临时经营需要代开具发票的;开通网上办税功能、查询变更密码及数据信息维护的。

  国税机关办理这些涉税事项前,需要对办税人员进行身份信息的采集、核实和确认。办税人员包括办理涉税事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授权的其他人员。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影印件、电话号码、人像信息等。“从明年元旦起,半年之内,办税人员需要到所在地国税机关,来完成身份信息的采集。”省国税相关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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