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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叫停融资类收益互换不涉存量

  • 发布时间:2015-11-30 07:0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记者 吴黎华  责任编辑:罗伯特

  在A股再度出现大跌之后,11月2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紧急澄清,被叫停的融资类收益互换只涉及增量,存量规模仅为784亿元,仍可按合同交易,无集中清理要求,呵护市场之意明显。

  中国证券业协会场外市场专业委员会表示,收益互换等衍生品业务本身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可以满足机构投资者等客户风险管理需求。但目前证券公司开展的融资类互换业务实际演变为杠杆融资买卖股票的行为,并且存在一定的违法违规隐患和潜在系统性风险。为防范市场风险,促进收益互换业务回归本原,证券业协会要求证券公司对融资类收益互换业务进行清理规范,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停止新增此类业务;二是存量业务可按合同继续履行,但不得延期;三是对于客户的融资需求,可以通过融资融券业务在场内规范进行;四是其他满足客户风险管理等合理需求的场外衍生品业务仍可正常、规范开展。

  据介绍,截至2015年11月27日,30家证券公司融资类收益互换未了结规模约785亿元。从11月以来,融资类收益互换业务日均买入金额约18亿元,在同期日均万亿元的证券交易量中占比极低。同时,在清理过程中,存量的785亿元股票仍可按原合同交易,无集中清理要求。

  11月27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在近几年的创新发展中,为适应客户风险管理的需求,证券公司探索开展了场外衍生品业务。但实践中,部分证券公司利用收益互换业务向客户融资买卖证券,实际演变为一种配资行为,偏离了衍生品作为风险管理工具的本原。近日,出于对市场整体风险的考虑,为规范证券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中国证券业协会根据有关自律管理规则,要求证券公司不得通过场外衍生品业务向客户融出资金,供客户进行证券交易。其他满足客户风险管理等合理需求的场外衍生品业务仍可正常开展。证券公司应当通过规范的融资融券业务为客户提供融资买入证券的服务。这一表态也证实了此前关于“监管层叫停融资类收益互换”的传言。

  11月27日,A股投资者迎来了此次股灾中“熟悉”的记忆。在杠杆再度收紧、多家券商遭到立案调查以及IPO即将来临等一系列利空袭击下,市场再度出现恐慌性大跌,沪指创下三个月来最大单日跌幅。截至当日收盘,上证综指跌5.48%,报3436.30点,深证成指跌6.31%,报11961.70点,当天沪深两市净流出资金1031.18亿元。

  11月29日当天,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3家券商相继发布公告,称遭证监会立案调查是因为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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