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买保险 当心理赔难
- 发布时间:2015-11-25 07:33:20 来源:新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政风热线
南京六合区市民王师傅今年购买了一份让他很不放心的摩托车交强险,因为承保的是一家省外保险公司。省保监局有关负责人23日做客政风热线时表示,异地购保险可能遭遇理赔难。
王师傅2010年买摩托车后一直在南京六合摩托车检测中心车检,车检前按惯例要买交强险,今年却没买到。检测中心告知这一险种严重亏本,没有保险公司愿意承保。但他也得知,可通过代购方式买到省外保险公司的交强险。“没保险不能上路,我们没办法,就请摩托车检测中心代购。”王师傅出示的保单显示系中国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在福建省内销售的,比江苏省内销售的156元交强险便宜36元,车船税也便宜了45元。虽然便宜,王师傅却对保单能否生效有怀疑。“第一,2016强制保险标志没有;第二,原来保险标志都有车型、厂牌型号,现在只有摩托车车牌号。”
由于各省车险条款、费率及道路风险有所不同,也为了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省保监局相关部门查看保单后,确认保单有效,但也指出保险合同内容存在瑕疵。“保单上的登记信息是车辆暂未上牌,车辆登记时间也写的2015年,与其行驶证不符。”省保监局中介处李伟说,但作为车辆身份识别的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是真实的,也可以确认车辆真实,应不会影响实质性理赔。
但这并不代表拿到理赔很简单。江苏保监局副局长王宝敏在做客政风热线时指出,现行保险体制是按省进行管理,跨省卖保险一旦出现理赔、合同纠纷,协调起来难度较大;且出现问题后,保险公司勘察要跨省,事发地没有分支机构也易产生纠纷,消费者利益无法得到保证。对出具这份保单的太平保险福建晋江分公司,王宝敏表示:“这违反了保险法相关规定,我们会建议当地的保险监管部门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罚。”
本报通讯员 龚政风
本报记者 陈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