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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柏诚王德敬:若将P2P定位为信息中介 则可采取备案制

  • 发布时间:2015-11-20 21:42: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北京11月20日电 记者 陈康亮)有关P2P的监管细则迟迟未落地,引发市场各方猜想。对此,中科柏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中科柏诚)创始人兼董事长王德敬在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时表示,有关细则究竟会细到什么程度、是否有准入要求是市场关注的核心,但实际上这主要取决于监管层对P2P的定位问题。

  信用中介VS信息中介

  王德敬进一步指出,如果把P2P定位为信用中介,意味着该机构对其平台上的资产进行背书,则需要设立一定的市场准入门槛,或可采取牌照制实施监管;但如果把P2P定位为信息中介,则没有必要设立门槛,因为它只是一个信息的提供者,甚至不需要过多的监管,可实行备案制。

  今年7月18号,人民银行牵头10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国务院、人民银行等决策层频频向市场传递支持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据悉,银监会目前正在牵头密切调研、制定关于P2P平台的具体监管制度,将于年底或明年1月出台。

  业内人士指出,从监管层释放的信号来看,银监会对P2P的定位可能偏向信息中介,对信息中介在制度要求上与金融机构相比要简化很多,以便于更多机构的产生以及业务创新。

  王德敬认为,考虑到目前国内的P2P机构太多,为了监管的有效性,可以采取地方性协会开展自律性监管加上政府引导等形式。由于国内省一级机构开展的工作更多的是协调性的,具体的落实更多是在市一级,可由地级市层面的机构来执行。

   须加强打击P2P非法集资

  近两年来P2P网络借贷机构数量成倍增长,由于缺乏相应法律定位、政策标准和行业规则,市场主体鱼龙混杂,非法集资案件大量爆发,风险迅速蔓延。官方统计显示,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全年的11倍、16倍和39倍,引起官方的重视。

  对此,王德敬表示,中国金融市场的特性之一在于很多行业准入都需要牌照,但部分人员出于自融或者诈骗的目的,卷入非法集资的活动。比如经营地产或者基建项目的企业,由于项目期限长,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缺口又从银行贷不到钱,则往往铤而走险,许给投资者以高额收益,进行非法集资。

  王德敬进一步指出,P2P作为近年来备受瞩目的金融创新,也自然沦为部分不法分子非法集资的名目。对此,必须加强投资者教育和机构培训,同时对触及监管红线的机构进行相应的处置,否则可能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但必须看到,非法集资并非始自P2P,即便没有P2P,也会有其他名目出现。”

  值得注意的还有,今年4月底,北京市政府宣布,开展为期3个月的?“2015年北京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P2P亦成为整治对象。

  11月初,北京市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向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发出《关于加强P2P行业管理的函》,指出近期已连续收到多起关于P2P行业疑似非法集资的市民反映,涉及多家企业;要求网贷协会加强P2P行业管理,加大对协会会员、观察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力度,开展调研和分析,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需要其及时整改,并将突出情况及时反馈。

  中科柏诚作为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发起会员并担任协会安全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亦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发挥一定的作用。王德敬透露,各区县的金融办未来可能将开展宣传、检查的活动;至于网贷协会方面,将围绕P2P企业的治理结构、风险准备金、风控制度等内容,加强协会成员之间的互查和自查,同时加强机构培训、投资人教育、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据悉,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已经完成编制协会内部的产品登记协议、信息披露协议和第三方资金托管协议(第三方支付版本),正在内部履行会长签批手续,通过后将向社会公开,执行过程接受公众监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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