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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可用进口原油地炼升至10家

  • 发布时间:2015-11-20 14:29:23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张冠超)记者昨日获悉,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齐润化工”)本周被国家发改委初步确认可使用进口原油220万吨/年,这是继京博石化之后,我省第10家被确认可使用进口原油的地炼企业,全省进口原油使用总量增至4228万吨。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会长刘爱英告诉记者,目前我省已递交材料但尚未获批的地炼企业还有4家。

  根据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做出的审验报告,齐润化工去年原油加工量为176万吨,未来拟保留1套常减压装置,加工能力220万吨/年。而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规定,齐润化工拟淘汰自有落后常减压装置80万吨/年1套、跨省淘汰兼并重组落后常减压装置80万吨/年1套、30万吨/年1套。据此,该协会初步确认该公司可使用进口原油220万吨/年。

  据了解,今年5月,东明石化在省内率先获得750万吨/年的进口原油使用权,此后垦利石化、利津石化、亚通石化、中化弘润、汇丰石化、天弘化学、京博石化、鲁清石化等8家山东地炼企业的使用进口原油额度相继公示。其中,东明石化、垦利石化、利津石化、亚通石化已从商务部获得原油非国营进口贸易资质,并开始从阿曼、俄罗斯、印度尼西亚等地进口原油。

  刘爱英告诉记者,目前已递交申请但暂未获批的地炼企业共有4家,而未来还将有大量地炼企业递交申请。据了解,截至2013年底,山东共有地炼企业49家。刘爱英表示,原油进口权逐步放开后,地炼企业“无米下锅”的状况也将逐步改变,“有了原油配额后最明显的是生产成本降低了,有配额的企业还可以根据配额合理安排自己的生产,对生产能‘更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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