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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丝路”通关一体化

  • 发布时间:2015-11-16 22:31:07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陈星华  责任编辑:罗伯特

  11月13日,青岛海关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在海关总署青岛教育培训基地签署《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行政执法与司法工作协作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涵盖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建设过程中行政执法与司法工作协作的各个方面,建立了关、法、检三方的信息共享、涉法疑难问题研判、涉诉案件配合、法律事务办理互助、案件线索移送、业务培训协作等多个重要机制,并专门确定了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

  三方将以实施意见为抓手,对海关改革和司法实践中可能面临的问题与风险提前预判,促进执法统一和执法互助,护航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营造公平的口岸通关环境,促进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下一步三方将形成合力,将工作配合经验从青岛地区向“丝路”一体化区域辐射推广,形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影响。

  据了解,自今年5月起,青岛海关牵头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等9省(区)的10个海关,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改革形成了“十关如一关”的通关新格局,铺设了贯穿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通关高速路,打通了东联日韩、西至欧洲的国际物流大通道。截至10月底,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海关共接受一体化报关单289万票,平均出口通关时间1.07小时,相比改革前,通关效率提升26.2%。(陈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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