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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退货 事儿挺多

  • 发布时间:2015-11-16 07:34:36  来源:长春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后“双11”时代——

  买皮裤便宜5元,想退货得花30元往返运费;不用退货卖家直接退款,只要给好评就行;电脑配件包装密封,不拆不能验货,拆了又怕不给退换;接到电话称网络故障,需重新下单……

  长春晚报记者 祝微

  “双11”已经过去4天了,11月15日,李女士从圆通快递员手中接过在11月11日当日购买的皮裤后发现,尺寸与卖家的标注不符,因无法正常穿着要求退货,商家表示可以退货,但来回的运费却要李女士承担,共计30元。“使用优惠券只便宜了5元的皮裤,没想到运费却要30元,我这‘双11’不但没捡到便宜,反倒亏了25元。”李女士自嘲道。

  不用退货直接退款 慷慨?

  昨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与李女士有着类似遭遇的消费者还真不少。

  对于已是两个孩子妈妈的冯女士来说,每年的“双11”她都会成为的“剁手族”中一员,今年也不例外。

  “11月10日白天就忙了两件事儿,一个是接孩子放学,一个是把银行卡内的钱转存到支付宝中。”今年32岁的冯女士这次“双11”盯上的主要是儿童羽绒服、棉鞋、卫生巾、澳大利亚保健品、化妆品等。她告诉记者,购物车内的34件商品她整整挑选了一个多月,经过比价、看评价等必要程序外,她还私下与曾经购买过该商品的买家联系,在确认商品的确为正品且质量非常好后,她才会将该商品加入到购物车内,然后就是静等“双11”到来,付款后等待发货。

  “安顿好孩子睡觉后就已经是晚上十点了,然后我就一直在网上盯着,因为34件商品中有秒杀商品,我怕一个不留神就拍不到了,尤其我家网速不算太快,真担心等了一个月的‘馅饼’没了。”功夫不负有心人,冯女士非常顺利地以11.11元的价格购买到原价99元的韩国儿童棉袄。更令她想不到的是,这34件商品在付款后不到10分钟的时间内就从待发货变成了待收货,卖家如此快的发货速度冯女士感叹还是第一次遇到。

  曾为卖家发货速度之快而感到开心的她,在收到货后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因为她在网上花109元购买的BB霜和从实体店购买的同款商品颜色出入很大,而且比较干,不适合在长春的冬季使用,于是要求退货。商家虽然表示可以退货,但要求她详细地说明情况,点击确认收货并付款后,再做出好评,商家就可在24小时内为她退款。“商家的‘慷慨’让我害怕。109元的BB霜,在不收到退货的情况下就可以退款,只要好评,这样的化妆品谁还敢用啊?”冯女士说道。

  拆包验货不影响二次销售 咋可能?

  “我在网上买了一些组装电脑的配件,网页上标注‘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但又附加了一则售后退换、维修提示,要求产品包装中的塑料泡沫不能损坏、包装机器塑料膜不能丢失并不影响二次销售等。但我在收到商品后拆开过程中发现,塑料包装和泡沫都是密封的,如果查看配件肯定要损坏包装,对于商家提出的不影响二次销售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做到。现在这配件我是打开还是不打开啊?”朱浩满脸疑惑。

  33岁的朱浩是个不折不扣的网购族,从事与电脑维修有关的工作,经常从网上购买电脑配件。尤其是在今年“双11”期间,他一次性购买了3万多元的电脑配件和手机配件等。从11月14日开始就陆续收货,但随之而来的烦恼让他对于还没有到来的货品显得并不那么兴奋。“我现在就担心打开泡沫包装后产品有问题,商家再不退货。虽然商家表示商品肯定不存在问题,但我仍然不放心,因为毕竟是上千元的配件。”他表示。

  其实,他的疑惑也是目前新《消法》的争议所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报告指出:“从检查情况看,无理由退货产生的争议在许多地方已经上升为消费者投诉的第一位。”

  报告显示,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退货范围。经营者和消费者关于哪些商品适用无理由退货存在不同理解,导致争议发生。二是对商品完好的解释。有的商家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试用。还有一些商家存在故意拖延拒绝退货、折扣或赠送商品不予退货等现象。

  随后,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电商自行设定了“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商品范围”,有的则以“特定种类商品退货后包含安全隐患”“无法排除消费者以假换真退货”等为由拒不执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

  某购物网站上,“默认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包括消费者定制类商品、鲜活易腐类商品、服务性质的商品、个人闲置类商品等6类。此外,贴身衣物、贵重珠宝首饰、家具家电等9类商品则被归为“默认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卖家可根据商品性质选择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

  “这些商家自定义的附加条件,让‘7天无理由退换货’执行乏力。”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副研究员宗守运说,“法律条文的本意是好的,但是现实中商家有诸多理由不执行。因此,还需要各地、各行业制定相关细则,让法律实用、好用。”

  “卡单”“无货退款” 多是骗局!

  长春市民婷婷在“双11”期间给4岁的女儿买了400多元的图书,不久后就接到了一名南方口音的女士打来的电话,称目前无货,让她取消订单,再按照提示到别的网站购书。

  随后,婷婷登录原来的网站查看,发现这批书仍然有货。她致电网站客服,对方表示不知情,并称网站并未泄露个人信息。

  无独有偶,消费者韩女士在网站购买了一件T恤后,没过多久就接到一名自称是网站客服的人打来的电话,对方准确报出了她的个人信息。“他们说网站有故障,导致支付没成功,需要退款后重新下单。”韩女士半信半疑地到购买页面核实,发现订单状态确实显示“尚未发货”,韩女士于是信以为真。随后对方给她发来一封邮件,并让她点击链接后重新操作。“我还真的点开了链接,但此时我开始怀疑,因为看到电视和报纸上很多类似的诈骗案,随后我就给该T恤的卖家留言,卖家让我千万别点链接也别输入支付宝的信息。”说到此事,韩女士仍然有些后怕,如果不是她警觉,可能已经上当受骗。

  对此,记者咨询了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据他介绍,商家在“双11”期间的发货量相较于平时都会急剧增长,而一些不法分子看中这个机会,打出“卡单”“掉单”或“无货退款”等旗号,试图从消费者的手里套出银行卡信息。对于此类电话和信息,消费者应谨慎核实,切勿上当受骗。

  “现在咨询个人信息泄漏如何维权的消费者其实不少,但在举证上却存在困难,因为个人信息如何泄漏需要相关执法部门去调查,而很多消费者怕麻烦,只是咨询和投诉,不去追究,因此这就让一些违法者更加肆意。”对此,该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每年的“双11”后,都会有很多骗子利用这一网购收货高峰期行骗,消费者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举报或投诉,如对方涉嫌诈骗犯罪,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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