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11-13 10:30:34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同意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见附件)。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变更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10月30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附件
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变更信息
序 号
单位名称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变更内容
1.
大连宝原核设备
有限公司
国核安证字Z(11)44号
核安全2级碳钢、低合金钢机械贯穿件的规格尺寸由“壁厚≤63mm、外径≤φ1500mm、长度≤5100mm”变更为“壁厚≤63mm、外径≤2100mm”;核安全2级不锈钢机械贯穿件规格尺寸由“壁厚≤30mm、外径≤φ650mm、长度≤5100mm”变更为“壁厚≤40mm、外径≤8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