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抓拍不实 停车亦该“有道”
- 发布时间:2015-11-10 10:31:53 来源:宁夏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刘惠媛)“公交站台前后几十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最近,这一消息在微信圈被疯狂转发。昨天,自治区交管总局回应,公安交警部门并未发过类似消息,而消息中所说“交警局”也不是宁夏交警部门的称谓。
消息中说:“我区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几十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 ,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上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局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请告知您身边有车的朋友。”
据了解,该内容为深圳市今年10月份新出台的规定,与其他省市没有任何关系。目前,全国多地都传出过类似消息,警方均予以辟谣。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还是要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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