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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财政资金花出效益来

  • 发布时间:2015-11-10 10:18:09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预算法首次提出了预算绩效理念,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奠定了法理基础。今年以来,广西各级财政在总结以往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扩展评价领域,强化绩效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两套评价体系并行市县级财政管理绩效成效显著

  2015年,财政部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1959个县(县级市、旗)开展了2014年度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为规范预算编制、优化收支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务管理和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五个方面。广西整体水平处于全国第9名,财政部给予全国通报表扬,并在下达广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时奖励1.79亿元,这是2013年以来广西财政厅持续推进县级绩效综合评价的结果。

  从排名情况来看,与2013年相比,广西进入全国前200名县9个,比上年增加7个;前400名县21个,比上年增加6个;后200名县2个,比上年减少4个。排名上升500名以上的县18个,比上年增加3个,且整体上升幅度高于上年。排名下降500名以上县9个,比上年减少4个,且整体下降幅度小于上年。从总体上看,广西2014年县级财政管理水平整体有所提高,进步较为明显。

  从收支结构来看,2014年县级财政收入非税占比为37.7%,同比下降1.61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质量进一步提高。重点支出不断加强(按照财政部口径,重点民生支出包括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8项),占比进一步提高。2014年全区县级重点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1.5%,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重点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民生水平得到进一步改善。

  另外,自2013年起,自治区财政厅对全区14个市本级、75个县组织开展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为预算安排(投入)、预算执行(过程)和经济效益(效果)三个方面。连续两年来,将评价结果同财政部组织的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都通报全区,并设立了两个评价体系的奖惩机制,对排名靠前、与上年相比排名上升幅度较大的市县给予适当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市县给予适当惩罚扣款。同时,对市县级财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相应改进措施,将市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培训,不断提高市县级财政管理绩效水平。

  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今年广西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在继续扩围、增量、提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切实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效。”广西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局局长赵嵩桥表示。

  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设定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目标是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属于事前评价范畴。2015年,区本级继续将预算额度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含补助市县资金,除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涉密的项目外,下同)和“出国考察”“课题研究”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编制范围,并选择200个项目列入专家评审,评审面较上一年扩大47.1%,切实把好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为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探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跟踪监控试点工作。今年区本级首次正式开展了绩效目标跟踪监控试点工作,选取了区政协等14个区直部门的14个500万元以上预算项目进行跟踪监控试点,监控金额达2.48亿元。此次试点,区财政厅重点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日常监控,监控时段确认为1—6月和1—9月,覆盖了项目实施的重要关键节点。通过跟踪监控,确保项目按照年度绩效目标组织实施。

  着力推进重点领域、重大专项、重大政策的绩效评价以及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评价。进一步扩大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再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其中,预算绩效管理再评价项目从上年的44个扩大到60个,涉及预算资金36.94亿元,比上年增加0.26亿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部门从上年的15个扩大到41个。加强评价工作管理,切实提高评价工作质量,相关评价结果将按相关规定应用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实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开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选取了2014年度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基层政权建设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4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总额17.09亿元,使该项工作常规化,切实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效益性和效率。首次开展政策绩效评价试点工作,选取自治区农垦局税收增量分成和土地出让金返还两项政策开展政策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两项政策绩效评价现场核查面达25%,现场核查资金总额21.26亿元,占两项政策涉及资金总额的84.53%(按财政厅下达自治区农垦局资金统计口径计算),同时区财政厅向80个农垦所属园区、农场、企业和31个所在地市、县(区)政府书面征求关于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相关政策评价结果将作为政策调整和完善的重要参考依据,切实发挥政策实效。

  探索将所有列入滚动财政规划的预算项目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不理想的项目从规划中予以剔除,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2015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区财政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对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再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财政制度和财政政策绩效评价等作出了包括反馈整改、结果公开、结果报告、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等结果应用规定,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部门支出责任。

  第三方评价助推公正公平公开

  “南宁作为广西的省会城市,对绩效评价工作的探索最早可以追溯到2002年。”南宁市财政局副局长吴厦谈到,“在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新时期,我们十分注重预算绩效管理的体制机制创新,首次引入了第三方评价机制。”

  2015年,南宁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速推进。借鉴自治区的先进经验,结合南宁的实际情况,首次引入了第三方评价机制,以弥补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不足,提高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有利于形成内外部评价相互补充,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受托第三方机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机制。

  按照工作程序,市财政局组织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对市本级116个部门423个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涉及金额达20亿元。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市财政局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批复,督促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做好预算执行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5年8月,南宁市财政局启动对2014年关系民生和经济发展的6个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涉及额约为5.4亿元。本次绩效评价将采取单位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相结合,部门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工作总结等材料后,由财政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并选择3至5个具体子项目实施重点再评价。评价结果将为今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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