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首创人员的成果权益
- 发布时间:2015-11-04 06:33:02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杨娟
“名片上的4个身份,前两个是我在企业的职务。”10月25日,邓启云博士这样向记者介绍自己。记者见到,名片上写着:邓启云博士,湖南袁创超级稻技术有限公司常务董事、首席科学家;创世纪种业有限公司水稻首席专家、国家杂家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中南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他还有个重要身份:“杂交水稻之父”、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的弟子。
1962年出生的邓启云,1983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杂交水稻的发源地——“安江农校”教书。之后,他考上袁隆平的博士研究生,得到袁隆平的直接指导,成为了著名水稻专家。如今,他已经从科研单位跳槽到了企业。
“与科研单位相比,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更加快,也更接地气。”邓启云说,如果科研成果不能体现其应有的价值,科技成果首创人员又没有话语权,积极性就会受到挫伤。“明交易”不成,“暗操作”就容易趁虚而入。“只有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科研成果才有可能直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科研人员才能合法合理富起来,劳动成果才能得到更大程度的肯定。育种的目标只有一个——瞄准市场,科研效率自然会更高。”
邓启云说,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已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尊重市场规律,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同时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这有助于让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
邓启云希望,科研成果转化首先要提高科技成果首创人员的“话语权”,充分尊重首创科研人员的劳动成果,尤其要避免科研成果在主要科研人员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化”;要从法理上理顺职务科技成果的比例,真正落实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分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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