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转型呈现十大战略主题大量业务机会蕴藏其中
- 发布时间:2015-10-30 16:47:00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原标题:信托业转型呈现十大战略主题 大量业务机会蕴藏其中
【核心提示】
2014年是信托业监管体系出现重大调整的一年,也是各家信托公司着力推动自身转型发展的一年。宏观经济、大资管竞争和金融自由化既是信托业转型的压力来源,其中更蕴含着信托公司转型升级的方向。
作为国内信托行业的“最强大脑”,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出版的《新常态下信托业的转型发展——信托研究与年报分析2015》一书,从行业发展概况、信托业务、自营业务、人力资源、客户服务和创新业务6个方面分析了全行业68家信托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本文将从信托创新业务入手,指出信托业转型升级的十大战略主题,以及这其中蕴藏着的大量可复制的业务机会。
为什么要转型?
——三大因素导致必须转型。
截至2014年年底,中国信托业信托总规模达13.98万亿元,虽在规模上继续保持上升态势,但规模增幅已明显回落。
自2008年以后,支撑信托业高速增长的主导业务模式是具有私募投行性质的融资信托业务,而该业务主要由宏观经济快速增长(房地产市场繁荣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兴盛)、制度红利(信托牌照价值及金融分业经营)、金融压抑(利率非市场化及“刚性兑付”)三大因素造就。
宏观经济下行、资管竞争加剧、金融自由化改革等三大因素决定了信托业过去的私募融资市场将呈现需求递减、风险递增的趋势。而在理财市场与资管市场远未饱和的情形下,信托公司如能抓住经济结构调整、行业竞合以及资本流动加快的大好局面,市场空间依然巨大。信托公司必须敢于面对大环境的改变,建立鼓励创新的内部机制,大力开拓创新业务,促进行业转型。
向哪儿转型?
——向促进改革创新方向转型。
“99号文”、信保基金及“八项责任”和“八项机制”标志着信托监管导向的重要改变,整个监管思路与监管体系从注重效率向注重风险防范方向过度,从促进基本信托业务拓展向促使行业改革创新方向转移。
2014年4月8日,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99号文”),“被誉为史上最严的信托业监管文件,核心还是防范风险与创新转型,其中提出的设立专业子公司、并购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家族财富管理等方向已逐渐成为各家信托公司布局的重点。其中明确了信托业转型发展的五个定位:
一是发展目标定位,即推动信托公司发展成为风险可控、守法合规、创新不断、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信托机构。
二是发展路径定位,即在总体原则上坚持风险防范化解与推动转型发展并重,在具体方法上综合运用市场机制、法律手段等解决问题、化解风险,为转型发展创造空间和条件。
三是功能定位,“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金融功能。
四是业务定位,即将资产管理、投资银行、受托服务等多种业务有机结合,走差异化发展道路。
五是服务定位,即服务投资者,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生。
如何转型?
——信托创新转型呈现十大战略主题。
信托业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房地产、政府平台及其它市场三块,在房地产结束了“黄金十年”,政府平台风险集聚以及经济下行中一般工商企业难以承受高融资成本的不利局面下,各家公司都在积极探索创新转型的新产品、新思路、新领域。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着重分析了的信托业转型可能的十大战略主题,并指出了其中蕴藏着的可批量复制的业务机会。
第一,兼并重组。
兼并重组是盘活企业资产的重要途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方式。信托参与兼并重组大致有三种模式:
一是发放并购贷款。信托公司在尽职调查并购项目基础上,更关注收购方的抵质押充足度、企业资质、担保信用等因素。
二是信托与收购方共同成立新公司或者并购基金,相关方共同寻找并购标的,以股权形式投资标的,达到条件后由收购方买断或上市退出。目前多家公司通过合作成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譬如百瑞信托与融和控股及前海金控共同成立前海基金管理公司就将参与清洁能源项目的并购兼并业务。
三是信托公司自身作为并购主体开展股权投资和兼并业务。
第二,上市定增。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信托是通过信托募集资金投资于上市公司在一级市场非公开发行的新股。定向增发一般是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从占主导地位的私募融资业务角度来看,定向增发对信托吸引力较大:与传统股权投资相比,上市定增的投资过程类似私募非标债券投资;定增投资后,信托公司获得的股票或质押权流动性比一般股权好,更易获得公开市场认可。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尤其是创业板及新三板等市场均迎来定增高峰,这些市场融资能力相对有限,特别需要信托机构的融资配套。
信托介入上市定增的途径较多:或以自有资金参与;或以优先级参与结构化定增;或以创设股权投资基金收购标的资产,定增后装入上市公司等。
定向增发信托一般存在如下风险,投资对象经营风险、锁定期流动性风险、股票锁定期和解禁后破发风险等。针对以上风险,该类产品一般通过结构化、补仓线设置、保证担保等风控措施进行防范。
第三,新三板。
自2014年股转系统面向全国运行之后,不仅挂牌公司快速激增,覆盖面不断扩大,也表现出较大的市值潜力,引得各路资本纷纷拼抢先机。资本市场目前的结构性机遇对于信托转型非常重要。对于新近崛起的新三板,因为同样需要信托融资配套因此适合信托适时介入。除了切入资本市场之外,为相关企业提供包括并购在内的更多金融服务也是信托介入新三板领域的重要目的。
目前推出的新三板类信托产品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其一为私募基金合作模式;其二为券商合作模式;其三则为PE+券商的双投顾结构化产品模式,从体量上来看,上述三类产品规模都不是很大。
第四,PPP。
根据《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43号文规定的政府融资平台清理大限步步临近,政信业务也走到了不能回避的转弯路口,未来政府类业务运作将如何为继,成为了业内普遍关心的热点话题。
未来,PPP模式中,信托公司将会是最契合的运作主体。首先对于这类资金需求较大的公共项目,通过信托可以很好地引入社会资本,而对于信托而言,政府的特许经营项目在整个社会经济体中的实际收益其实最高,能够匹配信托资金端对资金使用成本的要求。
第五,ABN。
银监会框架下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以来,信托作为SPV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已经呈现常态化发展趋势。2014年,银行间市场共发行66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已经达到2820亿元。未来,随着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制和信托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注册制的施行,各家信托公司“抢滩”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热情将会更高。
除积极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外,信托公司还应该拓展其他三类资产证券化业务:证监会主导的券商资产证券化、交易商协会主导的资产支持票据(ABN)、私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托型ABN使得信托公司可以通过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渠道,把其原来非标准化的信托产品,转化成标准化的产品,然后在银行间市场进行转让,这将极大地增加信托产品的流动性。
第六,对冲基金。
对冲基金是多个投资人将资金聚在一起从事证券投资的一种商业结构。多家信托公司在积极开拓与资本市场相关联的业务,但由于受到历史经验、员工人数等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直接培养自己的投资顾问团队对于绝大多数信托公司来说还显得不太现实。因此,MOM(Manager-of-Manager)、FOF(Fund-of-Fund)等业务模式将成为信托公司进军资本市场时的自然选择。MOM,顾名思义,就是基金经理的经理,实质上就是通过筛选多个投资顾问共同管理资金,以期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而FOF就是基金中的基金,同样是为了分散风险而将多个按照一定标准筛选出来的基金进行有机组合后形成一个基金。
第七,消费信托。
消费信托是以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权益为主要投资标的的信托计划,对于投资人来说表现为投资权益和消费权益的结合体。集合了理财和消费双重特性,初衷主要是为了满足投资者的消费需求。消费信托对于信托公司的意义在于,在消费信托的消费权益生产端,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合作设立消费品供应商公司深度参与产业前端,进而逐步掌握大消费行业(食品、医药、家电等)的运作模式和商业逻辑,同时紧跟消费行业的市场动态和把控消费行业的市场前景。通过直接参与大消费行业的运作可以加深对行业的理解,这将大大增加信托公司未来参与消费行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并购等资本运作的成功几率。
第八,境外业务。
尽管资本项下人民币可兑换尚未完全放开,但人民币国际化及资本开放将是难得的历史机遇,信托公司正加快抢滩海外市场。人民币在岸市场与离岸市场不断深化,跨境投融资业务整体呈现出规模不断扩大、产品加速创新的特征。境外业务既可以使信托公司更好地服务家族信托和高净值客户的多样化理财需求,进行海外资产配置,也可以打通境外低成本融资渠道,使信托在激烈的资管竞争市场中占得先机。
信托可通过子公司试点参与境内机构在人民币在岸市场融资、到境外投资的模式,以及境内机构在人民币离岸市场融资、到境外投资的模式等。未来,信托将逐步在“跨境人民币贷款、境外人民币放款、QFLP、QDIE、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等各项创新试点业务方面寻求突破,对优质的海外项目进行投资,在更好服务客户的同时得以分享全球化带来的盛宴。
第九,新经济领域投资。
新经济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城市”等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技能环保等。目前传统商业和传统制造业的发展格局已经趋于定型,但是在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新经济领域,如新能源、新材料、健康产业、软件产业、楼宇经济、都市工业等新兴产业还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信托必须抓住这一机遇,明确新的产业定位,调整产业布局,率先介入上述行业才能实现未来的加速发展。2014年,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以及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领域18个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9万亿元,利润总额1.2万亿,同比增长13.5%和17.6%,明显高于工业平均水平。信托公司能够参与到的是相对比较成熟的、风险不大的,同时资金需求量比较大的,进行技术升级和改造的领域。
第十,消费金融。
消费金融公司在西方国家以及亚洲地区比如日本、台湾等已经形成成熟的运作模式,在个人信贷领域,具有与信用卡业务、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三分天下的重要地位,市场份额接近30%,对解决民众日常消费需求和提升消费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与商业银行个人消费类信贷产品、信用卡业务相比,消费金融审批更灵活、手续相对简便、客户覆盖面更广,能够使更多的消费者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
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参与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不仅可以获得投资收益,与消费金融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也可以带来共赢。
转型载体是谁?
——专业子公司。
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认为,专业子公司是信托公司创新转型的重要平台。
2014年12月19日,杨家才主席助理在“2014年信托年会”上明确提出打造新型信托业的“八项责任”,其中在机构责任部分指出:“在业务细分领域,可以通过深化改革,设立全资专业子公司做专做精。比如家族信托子公司、并购信托子公司、海外信托子公司、专业销售子公司”。
成立子公司做专做精特定业务领域既是信托公司的机遇,也是为了更好地进行主动管理和风险控制而需履行的机构责任。由于信托公司传统业务增速放缓,鼓励信托公司成立子公司成为了监管机构支持信托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百瑞信托博研站总结指出,对于信托公司而言,深入研判行业发展趋势,积极顺应机监管导向,结合自身资源禀赋设立专业子公司对接上述十大战略领域,通过在特定领域培育专业化优势和核心竞争力进而实现公司的转型升级,对于其未来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支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