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降低返乡创业门槛
- 发布时间:2015-10-27 10:31:2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简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允许农民合作社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货币、实物和知识产权作价出资
“降低返乡创业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放宽经营场所登记要求,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人员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电子商务创业经营场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允许农民合作社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货币、实物和知识产权作价出资,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不受出资比例限制。”中华工商时报记者日前从安徽省了解到,安徽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降低返乡创业门槛是安徽实施的重要措施之一。
安徽明确了支持农民工等返乡创业的任务:促进产业转移带动返乡创业,推动产业升级带动返乡创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返乡创业。鼓励创业基础好、能力强的返乡人员充分开发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拓展创业空间。
安徽还鼓励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带动返乡创业,加强互联网与“三农”融合发展。鼓励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引入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发展农产品销售、商贸流通等服务业,通过对绿色农产品、传统手工艺品等特色产品的挖掘、升级、品牌化,实现本地产品与外地市场对接,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引导和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利用“万村千乡”市场网络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环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产品、农资经营主体或批发市场与第三方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深度对接。
在降低返乡创业门槛同时,安徽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支持农业发展、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安徽还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要求各地应统筹整合各类创业扶持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扶持返乡创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落实房租水电补贴、购买创业项目、组织创业大讲堂、开展优秀创业人员外出培训、创业典型奖励宣传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加大对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返乡创业人员从事适度规模经营流转土地给予奖补。建立返乡创业财政支持政策目录,保障返乡创业人员同等享受招商引资、财政优惠政策的权利。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为支持农民工创业,安徽还强化了金融服务。实行普惠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返乡创业需求特点的产品和服务,探索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产权纳入融资担保抵押范围。结合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完善返乡创业人员信用征集、评价和运用机制,通过优先支持、利息优惠等措施加强对守信创业主体的正向激励。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发放不超过10万元的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返乡人员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鼓励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发特色农业保险险种,降低返乡创业风险。
安徽还就此建立社会兜底保障机制。为返乡创业人员社保关系接续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确保其各项社保关系顺畅转移接入,引导返乡人员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返乡人员初始创业失败并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其创业纳税情况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生活陷入困境并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救助。
在完善服务体系方面,安徽支持社会资本利用农民工创业园、闲置厂房、撤并的中小学校舍等存量资源建设返乡创业园,落实统一的孵化政策和创业服务,按照实际孵化企业户数给予补贴。安徽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相应的财政引导资金,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奖补等方式给予支持。推动支持农业设施用地政策落地见效,适当放宽返乡创业园用电用水用地标准,执行优惠价格,降低园区生产成本,吸引更多返乡人员入园创业。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对返乡创业小微企业租用的给予租金优惠;对购买国有土地和标准厂房的,可按弹性年期出让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方式降低一次性支出成本。鼓励县、乡两级结合产业优势建立返乡创业电子商务基地、返乡创业小型电子商务集聚区。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园区经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办银行或担保机构认可,可对进入创业园区的企业或创业者提供贷款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