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为生态文明建设撑好保护伞
- 发布时间:2015-10-15 10:13:22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近年来,广东省珠海市财政大胆创新生态保护财政补偿机制,先后出台生态保护转移支付办法、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办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扶持激励办法等制度,明确市级和各区共同承担生态保护补偿责任,使生态保护区域得到应有的利益补偿,促进了生态保护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该市对纳入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区域给予专项财政资金扶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保护区范围内的居民购买社保补贴,以及用于区域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对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区域,根据核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总面积,按照每亩每年100元的标准,补偿给基本农田所在的行政区,用于补贴农户购买各种社保、农保,以及农田水利、机耕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对处于重点水源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所在区域的基层乡镇,根据其财力保障状况,给予适当的专项财政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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