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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购房首付可少交5万元

  • 发布时间:2015-10-09 08:31:49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 杨剑峰

  福州晚报讯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布通知,规定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5%。昨日记者了解到,在榕中行、建行等银行已开始执行新政。这样购买100万元的房子,客户就可比以往少准备5万元的首付款。

  由于房贷新政是在国庆长假前最后一天发布,当时在榕银行均未接到正式执行的通知,首套房贷首付比例仍须执行30%的规定。昨日是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记者了解到,中行省分行已接到通知开始执行新政,符合条件的首套房贷首付比例最低可为25%。在榕建行已按新政规定的最低首付比例开始收件了。在榕另一家银行人士表示,目前暂未接到总行的通知,因而昨日暂未执行新政,不过执行新政只是时间早晚问题,估计政策随后很快就会落地。

  首付比例由 30%降至25%,下调5个百分点后购房者首付压力会减少。购买一套总价100万元的住房,原来至少需要准备30万元的首付款,现在则是25万元,直接减轻5万元的首付压力。不过需注意的是,在高房价背景下,虽然首付比例减少,但客户借款总金额增加,月还款额也随之增加。按规定,借款人的月还款额不能超过月收入的一半,如果超过就会被银行拒贷。在榕银行人士表示,客户应根据自己的实际还款能力选择合适的首付款和贷款期限。如果月还款额超标,此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是延长贷款年限,比如把拟定的20年贷款期限延长至25年或者30年。二是增加借款人,比如未婚客户可以选择父母作为一个新的借款人,这样月收入计算就可以由一个人变为两个人,从而使月还款额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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