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批“一照一码”执照昨日发放
- 发布时间:2015-09-30 05:34:25 来源:今日早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全省首批
“一照一码”执照
昨日发放
□通讯员 沈雁 姜晓霞
本报记者 洪慧敏
早报讯 昨天,浙江省铁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从省工商局副局长马剑平手里接过印有18位国家标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这是浙江颁发的首批具有国家标准“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
从现在起,“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改革将在全省推开,这意味着我省企业要有唯一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号码”。
变化:企业有了唯一的身份证
记者看到,新营业执照的“五证合一”特点,即把以往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合在一个证里。同时,它还具有“一照一码”特点,即一张营业执照上,印有一个18位编码标准的社会信用代码。
“代码设计为18位,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企业申请变更(换照)时,应当交回原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如果申请换照时上述五证遗失,应当提交遗失说明和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
据介绍,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
“没想到方便了这么多。原先要跑好几个地方,而且拿到的工商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等都不一样,还容易弄混掉。”尝到改革甜头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王女士十分感慨,“现在只要跑一趟,真的是为我们企业节约了不少时间。”
另外,记者从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 今年5月15日,杭州在全省率先试点“五证合一”等为重点的“新九条”改革举措。截至目前,杭州市累计发放“五证合一”营业执照9612份,居全省首位。
范围:暂不涉及个体工商户
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后,未换发的营业执照可以用到什么时候?
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将设立过渡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据悉,本次“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涉及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不涉及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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