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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回应: 德海公司违规收费事件与丹东港无关

  • 发布时间:2015-09-28 20:0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8日讯(记者林火灿)丹东港集团有关负责人28日表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查处了丹东德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德海公司”)在丹东港违规收取垃圾倾倒费案件。尽管案件发生在丹东港,但德海公司并非丹东港下辖企业,其违规收费行为与丹东港毫无关系。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四起港口航运环节乱收费案件查处结果。其中,2014年,丹东德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在辽宁省丹东港提供倾倒垃圾服务时,擅自按照200元/次至1000元/次不等的标准收取垃圾倾倒费,收费标准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规定的情况。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将多收费用限期退还给企业,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上述负责人介绍说,丹东德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系辽宁海事局下属三产企业。德海公司的股东是大连德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投资人为中国海员工会辽宁海事局委员会,服务范围为丹东海事局所辖水域。因此,德海公司的经营行为不代表丹东港,其违规收费与丹东港没有任何关系。

  这位负责人说,多年来,丹东港经营一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从未发生过乱收费等行为,港口吞吐量逐年攀升,已成为中国东北东部重要的出海大通道,为东北老工业振兴和“一路一带”发展战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这位负责人表示,丹东港集团是丹东港唯一经营主体,独家拥有丹东港商誉权。丹东港将一如既往地秉承诚信经营理念,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新闻媒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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