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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误食过期肉松饼

  • 发布时间:2015-09-22 09:29:18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通讯员 曾庆光 陈晓勤 记者 陈泥) 李女士开学前带儿子到厦门旅游,第二天在火车站附近一家食品商行购买了一盒金丝肉松饼。小朋友吃完后说:“味道和平常的不太一样”。李女士警觉起来,仔细一看,发现这盒金丝肉松饼已发霉,再查看生产日期,竟然已经过期一个多月了!她当即回到店内向商家反映,表示孩子吃了过期食品需要就医检查。但现场负责人却一直拖延,说“老板不在,无法处理”。气愤之下,李女士只好向梧村市场监督管理所求助。

  接到投诉后,梧村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并让李女士抓紧时间带其小孩到医院检查。可医生告诉李女士,小朋友已错过最佳洗胃时间,需要观察后再进一步确诊。现场查看并了解事情始末后,执法人员向食品商行的经营者指出,其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已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新《消法》的相关规定。经调解,商家最终同意赔偿李女士孩子的医疗费等损失共计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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