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版危险化学品目录与旧名录对比
- 发布时间:2015-09-18 00:32:50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新《目录》与之前有了巨大的变化,对旧版《目录》修正的同时也拓宽了对危险化学品的定义,洞悉其中的变化更有利于化学品企业的稳步发展。
新增情况:新增危险化学品的确定原则。使用《条例》中的危险化学品定义,更加明确,范围扩大,增加健康和环境危害。新增CAS编号(物质的唯一数字识别号码)和备注栏。CAS号是检索有多个名称的化学品信息的重要工具,避免化学品有多种名称的麻烦,使得企业对化学品的检索更为方便,备注栏备注了是否为剧毒物质。新增被列入《鹿特丹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化学品条目40个;被列入《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版)》中的化学品条目29个;参照《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和欧盟化学品等危险性分类目录,根据化学品的危险性及国内生产情况,增加化学品条目123个;根据近年来多发的刑事案件情况,为满足公共安全管理需要,经有关部门提出,并经10部门同意,增加氯化琥珀胆碱、氟乙酸甲酯。
删除情况:危险化学品条目共2828条,减少了1134条,占28.6%,其中剧毒化学品的条目减少了187条,占55.8%。删除原有的危险货物编号和UN号栏,这些内容将被列入即将出台的配套指南文件,同时配套指南文件还会列出与2828个条目相对应的参考分类。删除了《目录》(2002版)中的军事毒剂、物品等10个。删除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成分不明的,以及国内没有登记的农药等400多个化学品条目。
简化情况:将《剧毒化学品目录》纳入新《目录》中。部分相同CAS号的条目合并为1个条目。将《目录》(2002版)中10个类属条目合并为1个类属条目,即将“含一级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18℃≤闪点<23℃]”、“含二级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含一级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含二级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含苯或甲苯的制品”、“含丙酮的制品”、“含乙醇或乙醚的制品”、“含一级易燃溶剂的胶粘剂[-18℃≤闪点<23℃]”、“含一级易燃溶剂的其他制品”、“含二级易燃溶剂的其他制品”及其所含288个具体化学品条目合并为第2828条目(“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符合条件的均属于危险化学品。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