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营商环境走向法治化国际化
- 发布时间:2015-09-17 15:30:36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9月1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非常重要的目标就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并要形成更加法治化、更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连维良指出,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发改委牵头和协调推进了多项经济体制改革任务,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的进展和成效。“在此过程中,各项改革一个很重要的出发点就是要惠及更多的外来投资者,而且一系列的改革和成效在陆续显现。”
例如,今年3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自4月10日起施行。通过修订目录大幅减少对外商投资的限制。此次修订后,总条目423条,比2011年版目录471条减少了48条。其中,限制类条目减少41条,鼓励类和禁止类条目数量基本稳定,分别减少5条和2条。开放力度是历次修订中最大的一次。这一系列措施的目的就是能够让更多的外商在中国更多领域进行国内投资。
另外,我国还扩大了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的开放范围。比如,取消了钢铁、乙烯、造纸、起重机械、输配电设备、白酒等一般制造业的股比要求;扩大了在商贸、物流、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社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的一些开放措施。
同时,逐步过渡到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在4个自贸区开展了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制度,除了122个项目领域实行了特别管理措施以外,其他范围都是鼓励外商进入。连维良透露,不仅对外来投资,而且对其他国内外的投资逐步都要过渡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清单之外的投资领域和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
连维良表示,正是实行了以上一系列的制度,更多的外来投资对在中国投资信心逐步增强。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外商投资增长了9.2%,其中服务业的外来投资增长了20.1%。同时,境内投资者到境外投资的规模也不断增加,1~8月份同比增加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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