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国企改革实现转型升级
- 发布时间:2015-09-15 16:29:47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是贯穿《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一条主线,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着眼点和落脚点。
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外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外界期待已久的新一轮国企改革大幕正式开启。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商务系统的众多国有企业而言,改革能够激发其创新活力,进而提高市场竞争力。从长远来说,改革将对中国商务转型升级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也能够以此为契机获得更多发展机遇。
商务领域机遇多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分三大板块,设8章30条。
《指导意见》全面提出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要求2020年前国有企业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白明韶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从外贸业务开始成长起来的老国有企业,广新集团遇到了历史负担重、传统外贸业务模式难以持续发展等挑战,通过推动国企改革,采取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资本运作等举措,广新集团现在下辖23家一级企业,已经控股和参股了8家境外上市公司,产业的触角已经延伸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产业和矿产资源开发、金属冶炼和加工业产业等领域,并且与民营企业相互合作,投资海外的步伐正在加快。
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国际合作室主任张建平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外向型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中,不乏“巨无霸”的大型国企,国企改革对于外贸、对外投资和内贸等领域转型升级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比如在外贸领域,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国有企业进出口总额尽管同比下降13.6%,但占外贸总值的比重仍有17%之多。
9月1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喜武在国新办举行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吹风会上表示,《指导意见》是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分类推进
《指导意见》明确了此次国企改革的六项重点任务: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等。国企改革更具精准性、规范性、系统性和公开性。“分类是改革的基础。”张喜武表示。《指导意见》首次提出的分类推进改革受到媒体和市场人士的极大关注,文件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
张建平表示,无论是国有商贸流通企业、外贸企业还是国有企业海外投资,都已经暴露出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问题。商务领域的国有企业应当抓住此次改革机遇,建立更市场化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且通过薪酬改革、员工持股等改革激励机制,使公司决策更符合市场要求,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张喜武表示,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是贯穿《指导意见》的一条主线,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着眼点和落脚点。
据统计,目前已有20余省区市出台了国企改革方案。据透露,《指导意见》发布后,将有一系列配套文件出台,今年还将在央企中积极推进包括直接授权试点在内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