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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政支持投资创业

  • 发布时间:2015-09-08 17:31:45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卢乔枫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日前,省科技厅官网公布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试行细则》。在孵化器内创业投资失败的项目,省、市两级财政的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将按项目投资损失额总共50%给予补偿。如果首次贷款项目出现坏账,坏账项目贷款本金将由银行、省、市财政三方分担全部损失。这个利好政策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记者从细则中了解到,对孵化器内创业投资失败项目,广东省财政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按项目投资损失额的30%给予创业投资机构补偿。当地市财政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按项目投资损失额的20%给予创业投资机构补偿。

  对在孵企业首贷出现的坏账项目,银行按坏账项目贷款本金10%分担损失,广东省财政和当地市财政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分别按坏账项目贷款本金50%和40%分担损失。

  据悉,广东省财政对单个项目的风险补偿或本金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当地市财政对单个项目的风险补偿或本金损失补偿金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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