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市场装一个“防震垫”
- 发布时间:2015-08-29 02:31:06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董继刚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仍然较低,同时农产品价格指数信息披露体系不健全、不完善,产销信息不对称状态十分突出,“谷贱伤农”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方面价格波动大,农民叫苦不迭;另一方面价格暴涨暴跌,让消费者怨言颇多。
大家知道,价格是商品供求关系变化的“指示器”,而农产品价格指数综合反映了农产品价格水平及其变动情况,可以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及消费者提供生产、收购、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的价格信息,有利于解决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不对称问题。科学编制、及时发布农产品价格指数,研究农产品价格的变动趋势、变动程度及变动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编制发布农产品价格指数,把握农产品价格变动趋势、变动规律,研究农产品价格传导机制,进而分析农产品供求变动规律,研究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行为特征,可以为各级政府制定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政策,合理配置和优化农业资源、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信息化进程提供决策依据。
其次,编制发布农产品价格指数,有利于发挥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引导作用,指导农产品的生产经营。真实、准确的价格信息,可以有效化解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市场预期负面影响,农业生产者可以依据价格信息,顺应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及产品结构,把握农产品出售、收购的最佳时机,进而使农业生产者控制市场风险,确保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
最后,编制发布农产品价格指数,及时准确提供农产品价格信息,有利于稳定农产品价格的市场预期,引导消费者合理而理性的消费,维护农产品供给与需求平衡。农产品价格指数作为农产品价格变化的综合“指示器”,可以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避免农产品价格过度波动,保障农产品市场平稳、有序地运行。
农产品价格指数的开发利用具有十分广阔的空间。一是可以农产品价格指数为标的,开发创新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业务。近年来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取得了快速发展,对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另外一种重要风险——市场风险或价格风险则基本没有保障。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作为一种创新的农业保险产品,是对农业生产经营者因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农产品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或价格指数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的一种制度安排。二是可以农产品价格指数为标的,开发创新农产品价格指数期货业务。指数期货是指以指数作为基础资产的期货合约,同样具有风险规避功能、价格发现功能及资产配置功能,可以完善我国农产品市场指数体系,加强农产品价格总体变化趋势的跟踪、监测及预判,深化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方式。
(作者系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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