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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可以换银行信用了

  • 发布时间:2015-08-26 08:31:57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海口8月25日讯 (记者陈怡 通讯员王玉珏)今天,海南中行与省国税局正式签署“税银互动”服务企业战略合作协议,即日起将面向全省中小微企业铺开办理“中银税贷通宝”业务,为纳税信用良好的企业提供不超过200万元的信用贷款,扶持省内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今年4月,海南中行率先与三亚国税签订战略协议开展“中银税贷通宝”业务试点。此后,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于今天联手省国税局,正式启动“税银互动—中银税贷通宝”平台,通过建立银税信息互通机制,以“纳税信用”换“银行信用”,为诚信纳税企业提供优惠利率、快捷、无抵押信用贷款及相关金融产品,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亚正庄实业与海南司克嘉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尝到了以“纳税信用”换“银行信用”的甜头,今天分别从海南中行获得400万元和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省国税局局长于智广表示,作为国家税收管理部门,省国税局积极寻求为诚信纳税中小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机会,通过传导“诚信纳税 贷款无忧”理念,让更多中小企业养成诚信纳税的良好行为,并在以“信”养“信”的金融服务中真正受益。

  延伸阅读

  “中银税贷通宝”融资产品,是海南中行与国税专门为诚信纳税的中小企业创新研发的全新融资产品。中行根据其在国税、地税缴纳的企业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税额给予一定信用额度的短期授信业务。其中,申请纯信用贷款的企业,贷款总额不超过最近两年企业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额平均纳税金额的3倍,授信产品总量不超过200万元。对于提供了一定抵(质)押物的企业客户,单户企业在中行的授信总量原则上不超过企业一年全年销售收入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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