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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关员“火眼识金”夹藏沙金露真身

  • 发布时间:2015-08-25 16:31:16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蒋瑞峰  责任编辑:罗伯特

  8月13日,满洲里海关工作人员在一名进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查获疑似沙金1.95千克。目前满洲里海关缉私部门已经立案。这是今年以来满洲里海关在满洲里公路口岸查获的数量最多的一起夹藏沙金进境案件。

  据悉,近年来满洲里海关在满洲里公路口岸屡次查获违规携带、夹藏进境矿产品案件,主要包括沙金、玉矿石毛料、废铜等。因俄罗斯沙金价格较低,进入我国经过加工提炼后的黄金销售价格可提高一倍以上,部分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利用行李物品或人身夹藏进境沙金牟取暴利。

  近年来,针对满洲里公路口岸涉案物品出现体积小、价值高、便于携带等新特点,满洲里海关合理配置各类监管资源,多措并举,保持打击走私的高压态势:一是开展岗位练兵,对关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关员岗位技能和查缉能力;二是充分发挥科技设备的作用,利用X光机、金属探测门、PVS450乘用车检查系统、H986大型集装箱检查系统等科技设备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和车辆进行检查,丰富查验手段,提高监管效率,提升监管效能;三是强化风险信息研判,多渠道、多角度加大风险信息的收集、研判,掌握口岸动向,确定监管重点,提高监管精度;四是加强口岸联检部门协作,增进与边防检查站、口岸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良性互动,实现综合治理,建立立体式监管体系。

  据海关工作人员介绍,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境,超过50克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海关予以查验放行;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带进的黄金及其制品,视同进口货物,须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予以征税放行。(蒋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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