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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9月份或设立科技创新板

  • 发布时间:2015-08-22 09:17: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8月21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金融服务创新 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日前,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郑杨主任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郑杨介绍,上海市金融办正会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有关方面,进一步细化完善建设方案,形成完整的业务规则体系,稳步推进制度创新,深入研究科技创新板与其他市场板块的对接机制,争取在今年9月推出。

  据介绍,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是地方性场外市场,功能类似于新三板

  问:《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是什么?

  答: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金融助推科技创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指出,强化金融创新的功能,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搞活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融资。二是上海市委、市政府对深化科技与金融合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意见》明确要求,制定包括完善金融支持体系在内的若干配套政策文件,形成可操作的具体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加快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金融党委、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等市政府相关部门会同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等金融管理部门,经过深入调研,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着重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创新,进一步推进科技与金融的深层次融合,提高科技创新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营造良好金融服务环境。

  问:科技创新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 金融中心同为国家战略,如何相互促进?

  答:韩正书记在十届市委八次全会审议《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时指出,“科技不与金融结合,很难发展壮大”,这充分阐明了科技与金融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紧密关系。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需要金融的支持,同时也为金融体系的创新发展拓展了空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资源和服务手段,与此同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大量的创新活动和科技创新企业成长壮大对资本高度依赖,所带来的金融服务需求将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新的内在动力和发展空间。

  当前,上海正紧紧抓住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大好机遇,积极推动金融领域改革和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这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是紧密互动、相辅相成的,两者都是重要的国家战略,都是为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个鲜明特色和亮点,为国际金融中心赋予了新的内涵;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也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只有坚持金融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上海才能具有无限的发展潜力,才能更好地服务全国发展大局。下一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将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相互促进、联动发展。市委、市政府《意见》提出,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今天发布的《实施意见》就是贯彻落实《意见》的若干配套政策文件之一。

  问:《实施意见》包括哪些主要内容?特点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推进多元化信贷服务体系创新、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作用、增强保险服务科技创新的功能、推动股权投资创新试点、加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强化互联网金融创新支持功能、鼓励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等8个方面、共20条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制订,坚持三个导向:一是坚持需求导向。《实施意见》着眼于科技创新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特别是初期阶段的需求,着眼于缓解融资瓶颈问题,通过多措并举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坚持创新导向。《实施意见》力求深入把握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特征,通过金融创新支持科技创新,为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三是坚持操作导向。《实施意见》从地方政府角度,既积极争取科技金融创新先行先试,又力求发挥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的协同作同,使各项创新举措可操作、可落地。

  问:请问《实施意见》提出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方式创新,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完善商业银行相关法律。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试点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联动”。借鉴美国硅谷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成功经验,《实施意见》提出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支持,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方式创新,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从事股权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形成投贷利益共同体,建立融资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机制,开展“股权+银行贷款”和“银行贷款+认股权证”等多种形式的股权与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创新。同时,鼓励民营银行发挥机制优势,积极利用其大股东已有的股权投资公司,组成投贷联动利益共同体,共同分析和筛选项目,共享风控和管理信息,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投贷联动产品。

  问:《实施意见》提出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设立张江科技银行等民营银行,能否介绍相关情况?

  答: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银行,有利于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对于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增强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稳步发展民营银行,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制度,支持面向中小企业创新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近期,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了《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总结前期民营银行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民营银行设立的准入条件、许可程序等,将对合格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申请进行受理。为此,上海将大力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叠加和联动的优势,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支持实力雄厚且有长期投资意向的民营企业在沪发起设立股权分散的张江科技银行等民营银行。目前市工商联、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已召集有意向的民营企业,正抓紧按照银监会的指导意见进行可行性研究等工作,争取尽快形成初步方案,提交筹建申请。市金融办也将于近期会同上海银监局,召集全市有意向、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及有关部门开展培训,明确民营银行筹建的条件、程序等事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筹建民营银行。

  问:请介绍本市成立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有关情况?

  答:融资担保在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中起着关键作用,发展政策性担保机构有利于增强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信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效体现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更好地发挥融资担保的乘数效应。2014年12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发挥政府支持融资性担保业发展的重要作用,积极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目前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还存在着平均注册资本金小、行业放大倍数偏小、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等问题。为此,《实施意见》提出设立一家注册资本金50亿元的大型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通过融资担保、再担保和股权投资等形式,与现有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着力打造覆盖全市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目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已初步形成了担保基金框架方案,将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市政府审定后在今年抓紧推进实施。

  问:《实施意见》中提到增强保险服务科技创新的功能,能否谈谈有关内容?

  答:2014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上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大保险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的相关举措。此次《实施意见》中关于保险业支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支持保险资金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推动保险资金与各类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开展合作,对科技创新企业开展长期股权、债权投资。二是鼓励保险机构研发推出符合科技创新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对符合条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专利保险、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等,实施补贴、补偿等奖励和风险分担政策。针对科技创新企业在创业初期面临的创业风险,鼓励保险机构研发创业保险、核心人员在职保证保险等创新产品,运用保险机制提供创业风险保障,支持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加快发展。

  问:《实施意见》提出推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板,能否介绍有关情况?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指出,要“规范发展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贯彻落实国务院战略决策,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推进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板,服务于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设置和引入符合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需求的挂牌条件、审核机制、交易方式、融资工具等制度安排,并推动建立与战略新兴板等其他多层次资本市场间的对接机制。科技创新板建设将采取“稳起步,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首先面向上海市尤其是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22园”的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根据试点进展情况,适当拓展服务区域。目前,市金融办正会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有关方面,进一步细化完善建设方案,形成完整的业务规则体系,稳步推进制度创新,深入研究科技创新板与其他市场板块的对接机制,争取在今年9月推出。

  问: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备受关注,这次《实施意见》提出强化互联网金融创新支持功能,能否谈谈有关情况?

  答: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对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跨界发展和解决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初期融资难等方面起着积极作用。7月18日,人民银行等国家10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对照该文件提出的政策措施,按照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要求,《实施意见》提出了鼓励融合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推动开展股权众筹融资业务试点和规范市场秩序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等三个方面的意见。

  近期,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区别界定了股权众筹业务和通过互联网进行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根据该文件精神,《实施意见》提出引导、支持大型互联网企业、证券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等相关机构依法合规在沪开展股权众筹业务,支持各类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创新业务模式、拓展业务领域,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通过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募集资金。同时,《实施意见》也提出,支持科技创新企业通过互联网按规定开展非公开股权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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