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推导游“薪酬制”,“临时导游”也包含在内
- 发布时间:2015-08-20 03:35:52 来源:今日早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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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推导游“薪酬制”,“临时导游”也包含在内
近日,一则“导游辱骂游客是行李”的社会新闻在社交平台上传得沸沸扬扬。来自山东烟台的一位女士爆料,称自己在云南旅游时,整天被导游带着去购物。面对游客的“不买账”行为,该导游大骂游客是“不会说话的行李”。争议不少、负面消息不止,甚至背负了“黑导”的骂名,常常陷入网友们“口诛笔伐”的导游行业,让旅游业业内人士备感隐忧。
“没有一个导游愿意接这样的团(指购物团),接了也是无可奈何。”杭城一家五星级旅行社的资深导游小明对记者坦言,对于导游工作,外行人理解不了。
“据我所知,仅有少数规模较大的旅行社,会和导游签订劳务合同。这类导游拥有从几百元到一两千元不等的底薪,有些甚至没有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小明透露,很多导游和旅行社都没有签订过劳务合同。
“事实上,现在还存在着中小旅行社按日结算薪酬给‘临时导游’的现象。”小明表示,比如,国内游全陪费用为200元/天,本地地接(讲解)费为300元/天,根据不同的旅行社价格有微调。甚至于,有些团并没有全陪,导游只负责送机,送一趟标价70元。
据悉,近日三部委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将对临时导游的权益给予了全面保障。《指导意见》指出,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的前提,必须是该导游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劳动合同期限在1个月以上),并获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在临时聘用时,旅行社要与导游签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按时足额向其支付导游服务费用。
对此,一贯自嘲为“三无人员”(无底薪、无社保、无固定单位)的职业导游,似乎终于迎来了“春天”。有从业者认为,“微薄的薪酬加上较重的工作压力,会逼迫着一些导游转行,或者就是变成大家眼里最不待见的‘导购’。”
浙江中青旅出境中心副总经理朱小军表示,导游本身就是一个自由职业。以前行业内的界定比较模糊,很多其他行业的人,只要持有导游证就可以从事导游兼职工作。“《指导意见》是行业规范管理的开始,导游的价值就需要通过行业引导来最终得到市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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