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石油天然气勘查区块招标出让项目(2015)公告》的补充说明
- 发布时间:2015-08-06 23:30:27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5年7月7日,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新疆石油天然气勘查区块招标出让项目(2015)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以来,一些企业对相关具体事项进行了咨询,并要求予以明确。为此,现补充说明如下:
一、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领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实质性审查。资格申报材料齐全的公司,可以领取招标文件。
二、公司提交的投标承诺函中不再包含“我公司没有任何外资成分”的内容。
三、按照《公告》7.1.9提供股东名单时,可只提供持股比例大于等于5%以上的股东名单。
四、因技术原因,对《公告》中区块范围进行了调整,具体区块范围以领取的招标文件为准。
五、为了让参与投标企业有较为充足的时间准备资格申报材料,将领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延长至2015年7月31日(节假日除外)。
六、本补充说明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新疆石油天然气勘查区块招标出让工作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