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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放宽父母为子女投保门槛

  • 发布时间:2015-08-05 15:32:49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商报消息(记者冯云云)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很多父母都想为未成年的孩子投保,但此前家长们在投保时经常会遇到为孩子购买人身保险时给付保险金不得超过10万元的规定。今后,这一门槛将取消。

  记者了解到,保监会近日起草了《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2010年版的《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

  新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则改变了这种一刀切的模式,将未成年被保险人划分为不满10周岁、已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两类,还提高了保险金额综合上限,由10万元分别上调至20万元、50万元,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保监会此举是为了适应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放宽了保险资金总和限额。

  据悉,该通知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按照《征求意见稿》,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人身保险,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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