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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誉:中国收费公路新规为公路企业带来商机

  • 发布时间:2015-08-05 09:31:32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北京讯】惠誉评级表示,中国新公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允许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期超过30年以及经营期满后长期收取养护管理费,这将为公路运营企业带来新的商机。但是,对于广交投(A-/展望稳定)、安徽交通(BBB+/展望稳定)、深圳国际控股(BBB/展望稳定)和越秀交通(BBB-/展望稳定)等中国的收费公路企业来说,新规的实际执行,如新建收费公路的特许经营合同条款和经济效益等仍有待观察,在此之前较难评估本次修订对运营商的全面影响。

  中国交通运输部是中国收费公路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交通部于日前公布上述修订稿,旨在替代2004年11月出台的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根据修订征求意见稿,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合同的收费期限将享有更大灵活性。

  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重点之一就是让非政府投资的高速公路在收费期限方面有更大灵活性。按照现行条例,高速公路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30年,但根据修订稿,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新建高速公路(不包括建成高速公路的移交),经批准可以超过30年。如果采用更长的收费期限,以前低于运营商选择项目的内部收益率(IRR)标准的高速公路项目现在可能会变成商业可行项目,这也意味着此类项目的投资回收期限可能更长,需要更长的债务期限和还债计划。此外,长期收费是否会影响项目的收费标准目前也尚难确定。

  与现行条例的另一处不同在于,修订征求意见稿还允许政府在经营期满后继续收取高速公路养护费。成熟的收费公路企业较有可能从政府获得这些公路的养护合同而从中受益,但这可能更多的反映在这些企业更长期的经营业绩中,因为中国大多数特许经营高速公路距离期满的时间远高于5年。

  2012年和2013年颁布的一些不利政策,如公路收费标准下调、全国实行“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等,让中国收费公路行业中的社会资本投资热情低落。监管机构自2013年底以来一直调整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路投资。惠誉注意到,广东、广西、吉林、云南和山东等地多条高速公路已经延长收费期限或上调收费标准,而本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如果施行将在全国范围内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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