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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欲修订 14只高速公路股强势吸金逾15亿元

  • 发布时间:2015-07-22 07:2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见习记者 莫 迟

  昨日,交通运输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稿。据悉,《条例》修订稿已经广泛征求了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收费公路运营单位的意见,即将向社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对此,分析人士表示,近年来,两市多数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积极转型、布局新兴产业,但其主营收入——路桥通行费仍普遍占到公司业绩九成以上。因此,新《条例》将有利于相关上市公司业绩的长期稳定,减弱特许经营权到期后业绩“雪崩”式下滑的悲观预期,从而促使公司估值的回升。

  新《条例》的公布无疑在二级市场刮起了一阵“高速”旋风,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显示,昨日两市可交易的17只高速公路股中,14只实现涨停。

  资金方面,除皖通高速东莞控股重庆路桥外,其余14只个股昨日均实现大单资金净流入,合计净流入金额达15.24亿元。具体来看,赣粤高速(20651.42万元)、中原高速(18845.56万元)、福建高速(18839.67万元)、山东高速(12097.62万元)、现代投资(11317.82万元)、楚天高速(10790.19万元)6只个股净流入金额均超1亿元,而四川成渝宁沪高速湖南投资吉林高速深高速五洲交通龙江交通华北高速等8只个股大单资金净流入也均超过5000万元。

  关于新《条例》,据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介绍,修订稿确立了“收费”与“收税”长期并行的两个公路体系发展模式,明确政府收费公路实行规范的预算管理,除收费公路权益外,所有收费公路资产均不得转让和上市交易,同时提高了收费公路设置门槛,并对收费期限做出调整。

  板块的投资机会方面,分析人士表示,主营业务的稳定保证了高速公路的上市公司业绩的平稳,而改革则将决定公司股票的估值水平。今年以来,随着国企改革的逐步深入,行业内上市公司多具备优质资产注入预期、在改革中受益。其中,山东、广东、深圳、重庆等地区国企改革推进速度较快,相关个股值得关注,如山东高速、赣粤高速、深高速、重庆路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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