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12月17日 星期二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解析“互联网+”(上)

  • 发布时间:2015-07-17 14:31:21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栾国鍌刘明  责任编辑:罗伯特

  工信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主任龚晓峰国研中心信息中心研究处处长李广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副院长曹淑艳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部副主任张莉网来云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郑玉鸿京东集团高级顾问、投资经理禚连春

  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互联网+”迎来了顶层设计。综观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各行业互联网准入负面清单”、“推动融合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动力和新支柱”等表述背后,蕴藏着无限的发展空间。那么,负面清单之外,“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将从怎样的广度和深度开启传统行业与互联网行业的融合之路?何种融合性新兴产业有望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与新支柱?本报特邀业内权威人士为您勾画“互联网+”未来图景。

  “互联网+”顶层设计亮点纷呈

  国际商报:7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份备受关注的顶层设计文件引领着未来新业态的发展方向,11个重点行动领域的部署勾勒出一幅宏阔的发展蓝图。在您看来,《指导意见》的亮点有哪些?

  张莉:《指导意见》为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推动“互联网+”指明了方向,有三个突出亮点:一是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通过“互联网+”衍生出的新的商业模式带动中国创新理念的变革,构建创新引领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二是通过互联网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提出了“互联网+协同制造”、“互联网+人工智能”。前者重点在于通过“互联网+”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通过互联网带来的渠道供给,提高消费者驱动型个性化制造业发展能力,提高制造业的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后者是通过互联网的技术成果推动高端智能化制造业发展水平,培育人工智能新兴产业,提高中国制造业的价值链层级。三是发挥互联网对各个领域的渗透和提升作用,明确了“互联网+”并非只是建立一批互联网平台,而是要发挥其对经济各个领域的渗透作用,形成融合效应,从而构筑成“互联网+”引领下的中国经济现代化发展蓝图。

  龚晓峰:《指导意见》呈现三大亮点:一是采取负面清单模式,这是政府管理方式的一种重大转变和创新;二是强调了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需求,而不仅将“互联网+”局限于经济领域;三是在保障支撑部分将“拓展海外合作”作为一个重要部分,足见国际化背景下提升“互联网+”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性。

  曹淑艳:《指导意见》明确表示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网络借贷、网络证券、网络保险、互联网基金销售等业务;扩大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试点,充分发挥保险业在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中的作用;鼓励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各领域的运用,明确表示将互联网的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作为为金融提供底层架构服务的重要基础。这些表明政府已经认识到“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以及防风险的重要作用。

  禚连春:《指导意见》特别重视“互联网+”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前瞻性。《指导意见》多次提到物联网、智能产品、大数据、云计算,按照工业革命的划分方法,核心载体的切换是大时代的标志,从计算机、互联网向物联网、智能产品的切换成为工业4.0的里程碑。

  李广乾:《指导意见》将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构筑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其信息化基础之上。从这些内容的安排来看,中国对信息化的属性及其作用的认识已超越了两化融合的传统认知,视野更开阔更宏大。

  郑玉鸿:我所在的行业(跨境电商)比较关注第八条——“互联网+电子商务”,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推动电商应用创新。跨境电商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业,它与其他行业如语言服务、制造、支付、物流交通等高度交叉、融合,是传统贸易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网来云商正是以语言和渠道作为核心优势,介入跨境电商行业的。

  互联网准入期待“法无禁止即可为”

  国际商报:《指导意见》称,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制定实施各行业互联网准入负面清单,允许各类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未被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领域,在互联网领域引入负面清单堪称重大变革。哪些行业有望最先成为开放的“桥头堡”?该意见将对中国营商环境产生哪些影响?

  张莉:“互联网+”引领的产业发展模式重在创新,创新产生的产业模式和商业模式可能是我们目前都无法想象的,因此,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符合创新型经济的要求。禁止领域的设定应主要集中在与国家经济安全相关的领域、与网络安全相关的领域、与资源能源供给不足相关的领域、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领域,除此之外,应是“法无禁止即可为”。

  龚晓峰: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是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之一。对于各类市场主体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企业要“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对于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让出手时才出手,该作为时需作为”。与此同时,新形势下全方位深化改革也要求对相关体制机制进行创新,特别是要改革那些制约资源有效配置的因素。进一步放开融合性产品的市场准入,有利于打破垄断,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特别是为“互联网+”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了“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这三大领域应最先得到政策助力。从政策实施情况看,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提到了“降低准入门槛”,工信部也在今年6月宣布经营类电商外资持股可达100%。6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放开消费金融公司的市场准入,将原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这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在对“互联网+”战略有着重要影响的宽带基础设施方面,工信部也在进一步向民营企业降低宽带市场的准入门槛,以促进宽带提速降费。

  禚连春: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对未被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行业、领域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此意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为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创造更加宽松包容的创新空间,“法无禁止即可为”;二是坚持红线思维,创新不能肆意妄为,创新底线必须坚守,亦即“负面清单”。

  从产业划分看,目前互联网和电商对第二产业的渗透率最高,第一、三产业渗透率低,特别是金融、环保、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等领域均有巨大的创新空间。从各行业领域的发展现状与趋势来看,互联网金融、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将较早得到突破。

  曹淑艳:节能环保相关行业有望最先开放。十八大报告首提“美丽中国”,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战略高度,节能环保受到较高的重视。节能环保产业是一种新兴产业,也是适应人们消费结构转变的一种融合新型技术的产业,政府应积极引进新思维、新技术,全面提高其发展水平。

  郑玉鸿:有很多行业亟须扩大开放,也正在开放,如物流通关、跨境支付等行业。这些举动将有利于打造完整的跨境电商链条,使中国的跨境电商行业继续走在世界前列,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李广乾:有望最先开放的应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例如专车、征信网络安全认证等。电子支付牌照已经很多,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市场竞争。

  什么是“融合性新兴产业”?

  国际商报:《指导意见》称,推动融合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新支柱。在您看来,符合什么标准的融合性新兴产业能成为经济发展新支柱?

  禚连春:从技术标准来说,融合性新兴产业包括电信网、互联网、物联网等。作为新技术,标准的多样化存在是必经阶段,优胜劣汰、走向统一是大势所趋。对中国而言,抢占技术标准制高点、引领技术大潮具有非常重大的战略意义。

  与技术标准相比,市场与行业标准则更具有现实价值。毕竟,技术为业务服务,市场才是经济的根本驱动力。谁能够满足人的需求,谁就能成为经济发展的新支柱。我们看到,智能家居、可穿戴电子设备、智慧医疗……一系列的产业正在汇聚成一个词:智能生活。智能设备、智能终端、智能传输等技术又在汇聚成另外一个词:智能工业。这就是工业4.0描绘的工业蓝图。随着应用的普及,这些产业将得到市场的认可,成为经济支柱产业。

  此外,还有融合性产业O2O(线上与线下)的融合。这是模式上的融合,它有效解决了互联网(特别是电商)与传统产业之间的兼容性和协同性问题,是正在崛起的融合性产业,正在快速向餐饮、家政等日常生活领域渗透,全面与百姓生活融合,这也是京东目前的战略重点之一。相信不久的未来,O2O将深入千家万户,市场会给出肯定的答案。

  张莉:融合性新兴产业至少符合两个标准:一是生产消费和供应渠道融合,原材料、生产制造、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等通过互联网实现厂商和消费者、线上和线下的全面联结。二是产品价值和用户价值融合,生产制造更贴近个性化需求,从产品导向为主转向客户导向为主。如通过互联网与工业制造业的融合,引领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可以产生“物联网+工业”、“云计算+工业”、“移动互联网+工业”、“网络众包+工业”等新兴产业;将感知、传输、控制、作业等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综合集成,深入到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各个环节,实现农业的智能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产业智能农业、互联网农业产业链模式等。

  李广乾:类似于互联网金融之类的才应被称为融合性新兴产业,例如电子支付、众筹等。其标准是能够充分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能够诞生一个规模庞大的新兴业态,能够为其他众多行业提供基础服务并简化传统行业业务流程等。

  龚晓峰: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与需求的多层次性特征十分明显,很难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融合性新兴产业。各地应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制定推动融合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举措,尊重融合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律。同时,各地在融合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也不能搞所谓的支柱产业,切忌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本专题撰稿/本报记者栾国鍌刘明

热图一览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