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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教你如何用好保险

  • 发布时间:2015-07-10 07:32:35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每年7月8日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今年保险公众宣传日这一天,记者特意走访保险业内人士,让他们从实践出发,通过对几个具体案例的分析,来指引消费者走出对保险的一些理解误区,从而最终达到“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目的。

  南方日报记者 谭冰梅

  案例??

  摔成骨折意外伤害险不赔

  小君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他假期出行不慎摔成骨折,原以为在保险公司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能够提供赔偿,没想到他所投的产品不含意外医疗保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为此,小君忿忿不平,摔成骨折难道不算“意外”吗?意外险不是“发生意外就会赔”的险种吗?小君身体遭受意外伤害,却被险企拒赔“意外险”,到底是谁的责任?险企该不该赔?在7月8日保险公众宣传日到来之际,保险专家提醒,保单是否在出险的时候能实现有效保障,除了险企尽责,消费者也要从自身做起,一看保单、二算保额、三要如实告知。

  指引??

  看保单,避免张冠李戴

  “以小君为例,他所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没有附加意外医疗,因此只覆盖由意外引起的身故和伤残责任,并不包括医疗费用。”保险专家表示,“在实务操作中,我们经常遇到保户拿着保单来申请完全无关的理赔,显而易见,你保的根本就不是你所遭遇的那些风险,险企肯定会拒绝赔付。”

  业内人士提醒,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单一的保险产品能够提供涉及生老病死的全部保障。如果只投保某一个保险产品,消费者就不能认为这一种保险可以对所有的风险进行保障。比如,死亡保险针对身故责任,你的养老它不管;意外保险只保意外,若是因病理赔,保险公司必然会拒绝;同理,重疾险通常也无法理赔咳嗽头疼这样的小病小痛。

  “一句话,决定买保险前一定要拿出时间来仔细阅读保单,弄清自己买的是什么保险,哪些风险可以保障,哪些不在保障范围内。当一切了然于胸,那些张冠李戴的索赔自然不会发生。”保险专家提醒说。

  算保额,避免不当索赔

  任何保险产品都有对应的保额和理赔条件。牛头不对马嘴的投保和理赔无法匹配,而不当索赔也会遭遇“理赔难”。据保险专家介绍,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马虎的消费者曾因不了解自己的保额或理赔条件而被拒赔。

  记者从中德安联保险公司了解到,有消费者投保了10万的重疾险,出险后却申请赔付20多万,原因是这位投保人以为保额是依据医疗费用支出来确定的。而实际上,任何保险产品都是通过险企精算后而科学定价的,更高的保额和更大的理赔范围,一定对应着更昂贵的保费支出。消费者的理赔申请如果超越了保险合同的约定,势必无法满足。

  除了保额限制外,有些产品的理赔特性也值得注意。比如,差额补偿型医疗保险,即根据个人实际发生的支出按约定比例赔付,与社保的医疗报销概念类似,这类产品的理赔上限是不可能超出实际开支的。

  讲实情,避免理赔纠纷

  对消费者来说,投保时如果没有如实告知投保人的实际情况,也将成为理赔的障碍。保险专家表示,“如实填写投保单信息,一方面是投保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讲,可以减少今后的理赔纠纷,不失为一种自我保护方式。”

  例如根据我国的保险法,如果发现被保险人带病投保、隐瞒高风险职业等未如实告知信息,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可以“过失不如实告知”为由拒赔,甚至判定为“故意不如实告知”,在后一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连投保人所缴的保费都不予退还。

  此外,保险产品只保障合法行为下的风险,像无证驾车等违法行为的出险、或是刑事犯罪的身故,这类违法行为都属于理赔的除外项。中德安联保险专家提醒,像自杀、吸毒等保险合同中标明的除外责任,一旦出险,也一律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因此,认真阅读保单的除外责任,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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