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劳模受贿95万 事发后一夜白发
- 发布时间:2015-07-07 03:29:44 来源: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栾吟之
曾为“上海市劳动模范”、女性先进人物的袁某,向来意气风发、充满自信。单位里一帮跟着她干活的下属,谁也没想到,她会因巨额受贿被检察机关起诉。
根据长宁区检察院指控,袁某在担任一家化工用品研究所核心部门经理期间,利用全面负责部门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职务便利,委托一家私营公司开展代加工业务,多次收受贿赂95万余元。她说,“自己为单位创造很多利润,得到的却不多,心里不平衡……”日前,她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1955年出生的袁某,今年58岁,事发后一夜间白发苍苍。
一次举报,拔出萝卜带出泥
这家化工用品研究所,曾在业内赫赫有名。研究所研制和掌握着大量自主研发的化工产品配方,行业影响力数一数二。
研究所有三大核心业务部门,掌门人是三名“女汉子”,袁某就是其中之一。她并非搞科研出身,尽管当时只有初中学历,但作为元老级员工,凭着对业务的熟悉和一腔热诚,为公司接到许多订单,全所上下都对她敬重有加。这几年来,随着行业内的内外资企业纷纷崛起,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的经营状况有所下滑,许多年轻员工跳槽,有的部门负责人甚至带着手下一起跳槽,还带走了公司的核心技术。留下的,多是袁某这样的老员工。
她的案发纯属“拔出萝卜带出泥”。去年2月,有人向长宁区检察院反贪局举报公司另一核心部门经理和副经理的贪污线索。检察官在查案过程中发现,这家公司表面上正规,内部非常混乱,作为中间层的部门负责人权力很大,虽然业务萎缩,但每个部门每年账上的招待费用却高达八九十万元,且账目混乱不清。
侦查人员顺藤摸瓜一路调查,发现袁某也有重大受贿嫌疑,其个人账户上有多笔来路不明的大额汇款,几乎都来自于同一家私营公司。据此,检察官启动刑事调查程序,依法对袁某进行传唤。
外包加工,每笔业务都有回扣
起初,袁某还端着先进人物的架子,辩称这些做法“没什么大不了”、“行业内都是这样”,不愿如实供述受贿事实。然而,在人证物证俱全的情况下,她不得不低下了头。
2006年左右,袁某主动提出将部门部分产品的生产由自行加工改为外包加工,并联系和物色了江阴一家私营企业,谈妥每件加工产品返成比例。此后,这家原本没有资质的小作坊,一跃成为研究所的定点代加工厂。每做完一笔业务,袁某和部门另外两名核心人员,都会收到张某送上的现金回扣。
起初,送钱的方式是李某从江阴开车到袁某办公室,把装钱的信封交到同一办公室的万某手里,由万某转交袁某等。袁某曾说过,万某是退休返聘人员,拿钱可以避人耳目。两年后,另外两名“分赃者”都先后离开了这家单位,袁某就独自拿下这笔回扣。后来,在袁某的要求下,张某直接把钱打到她的个人账户。
根据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袁某受贿金额共计95万余元。
窝案串案,涉案金额近600万元
检察官调查时发现,袁某在单位威信颇高。在一些老员工眼里,袁某思路清楚、很有魄力,也“很有魅力”。
检察机关在侦查中,还发现一个线索,尽管袁某有家庭、年龄也不小,在单位却有一个比她小15岁的林某爱慕她,并成为她的贪污嫡系。通过对林某的调查发现,林某在袁某的包庇纵容下,也开辟了一块“自留地”。在林某负责与销售企业的具体接洽工作中,他指定代理公司开票进货,赚取差价与袁某等人私分,金额达数十万元。
前前后后,长宁区检察院在这家研究所侦破行贿、受贿等窝案串案8件、涉11人,涉案金额近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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