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应用及VOCs排污收费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6-30 16:31:56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函〔2015〕195号),我部决定举办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应用及VOCs排污收费业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5年7月11-14日(10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鹰角路2号)。
二、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座谈;
(二)讲解VOCs排污收费试点工作要求,培训石化行业、包装印刷业排放量核算以及排污费计算;
(三)平板玻璃、电解铝、钢铁行业排放量核算以及排污费计算讲解;
(四)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应用培训。
三、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环境监察机构负责排污费征收和排污申报核定工作的领导以及具体工作人员各1人;因石化行业、包装印刷业VOCs排放量核算是一项新业务,专业性较强,请石化行业、包装印刷业集中的地级市环保部门选派环保专业知识扎实的排污费征收业务骨干1-2名参加培训。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环境监察机构于2015年7月3日前登录http://www.envsc.cn网站在线报名系统(口令:VOC2015)填报参加人员情况。
(二)请各省级环境监察机构提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需交流、讨论的问题应事先准备交流材料,并于培训前交会务组。
(三)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费(含食宿费)由我部承担,往返交通费用由派员单位承担。
(四)本次培训班将于7月10日8:00—20:00在秦皇岛站和北戴河站安排接站,请乘坐火车的人员务必在在线报名系统中填写准确的到达时间、车次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李晓峰 010-66556964 18956305233
(二)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刘航 0335-4041027 13803387687
(三)接站联系人
北戴河火车站:魏东安 13833577713
秦皇岛火车站:王拙 18233525557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