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故障应急处置使用统一救援电话
- 发布时间:2015-06-26 07:35:29 来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田思雨 通讯员 焦强
6月24日,记者从石家庄市质监局获悉,为加强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发生,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备受关注的《石家庄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这是石家庄市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着手电梯安全监管。《办法》内容包括七章四十二条,对电梯生产和经营、采购、维保、使用管理、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等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上升到法律层面进行明确。尤其是针对实际问题,提出了应对办法,重在解决具体问题。如针对电梯维护保养,明确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电梯维保单位不得转包或者分包维保业务,其维保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维保单位兼职,电梯维保人员在作业时应持证上岗。
建统一应急处置平台 使用统一救援电话
目前,石家庄市在用电梯达3万多部,且还在以年均约20%的增长速度递增,这其中增加最多的领域是住宅和商务电梯。
电梯一旦发生事故或故障,直接危及群众的人身安全,影响使用者的生产和生活。据调查,发生电梯故障或事故后,部分群众除了根据电梯里面告示拨打维保单位电话外,很多人选择拨打110、119甚至120、市长热线、城管热线、物业公司电话救援,这样往往耽误救援时间,有时不专业的救援还会对电梯造成损坏。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办法》第五条规定了石家庄市要建立统一的电梯故障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使用统一的救援电话,协调处理全市电梯困人、事故等应急处置工作。
明确住宅小区电梯维修资金来源
《办法》对电梯的使用登记、停用手续、重新投运要求、轿厢装潢、电梯拆除和移装、安全性能技术鉴定、作业人员配备、使用单位职责、使用单位变更和定期检验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在三个方面做了明确:一是对住宅小区电梯维修资金的来源进行了明确。即: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相关业主应当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承担费用。二是对学校、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机场、轨道交通站点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监控系统的设置做了明确。三是对电梯乘客提出了要求,规定了乘客乘用电梯时需要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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