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我国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持续增长
- 发布时间:2015-06-25 01:30:44 来源:科技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科技日报北京6月24日电 (记者谢宏)“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高贵君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全国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数、判处毒品犯罪分子人数均持续增长,案件数从2007年的38500件增至2014年的106803件,判处犯罪分子人数从2007年的43360人增至2014年的109692人。其中,这两项数字在去年都首次突破10万件(人)。
高贵君介绍,受近年来毒品消费市场持续膨胀影响,零包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末端”毒品犯罪增长迅速。毒品引发的危害不断增大。不少吸毒人员沾染毒品后,很快走上制贩毒道路,或者实施盗抢犯罪获取吸毒资金。吸食合成毒品极易诱发自杀自残、暴力行凶等极端事件,近年来各地已发生多起吸毒后杀人、驾车冲撞行人等恶性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高贵君介绍,在我国吸毒仅仅是违法,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容留他人吸食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包括零包的向他人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毒品,都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年来媒体不断报道吸毒事件,尤其是对演艺明星和公众人物进行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高贵君认为,这些演艺明星、党政干部没有严于律己,吸食毒品,甚至有的实施毒品犯罪,损害了自身形象,对他们个人来说是咎由自取,“我们的原则是,不管什么人,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应该依法惩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高贵君透露,今后将坚持青少年吸毒特点的研究工作。青少年吸毒也是当前禁毒工作所面临的难题。现在青少年吸毒面比较宽,一些青少年对于毒品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自控力较弱,一经别人引诱和劝说就会吸食毒品,甚至造成严重后果。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能力较弱,吸毒后易诱发一些极端案件。对于青少年吸食毒品问题,现在是综合治理的重点方面,按照规定,对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一般不能进行强制隔离戒毒,但也应该由其所在社区和家庭综合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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