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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商联实行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轮值制度

  • 发布时间:2015-06-24 09:31:0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为了有效调动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在省工商联(总商会)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之在其位、谋其职、尽其力,山西省工商联开始实行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轮值制度。

  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轮值制度从今年本月起执行到届末。山西省工商联每月安排2名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进行轮值,省工商联办公室提前一个季度安排好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的轮值时间,以便各轮值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能安排好本企业工作和轮值期间的工作。

  鉴于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工作繁忙,轮值方式不以坐班方式为主。但各轮值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要设立联络员1名,以便及时联络、落实轮值期间工作安排。因故不能参加当月轮值工作的,需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据了解,轮值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的主要职责是:参与省工商联(总商会)重要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参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开展促进“两个健康”的各类活动;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代表省工商联(总商会)参加省委、省政府、全国工商联及有关部门的有关会议;参加省工商联(总商会)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活动;对工商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完成工商联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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