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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安检就是保证自身安全

  • 发布时间:2015-06-19 08:30:43  来源:中国民航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伊萱

  6月13日,准备乘坐CZ6888航班由广州飞往乌鲁木齐的张先生在通过安检时,开机员通过X光机图像检查发现其携带的泡沫箱内有类似冰块的物品,便通知开包员进行开包检查。随即,张先生称自己是中山大学某医院教授,并出示了工作证及相关证明。据了解,由于科研工作需要,张教授要把标本带到新疆的附属医院,而用于贮藏标本的冰块即为干冰。

  安检员向张教授解释了民航关于干冰携带的规定:“干冰的携带需要经过航空公司允许,并且有重量限制。因为干冰虽然能直接挥发成二氧化碳,不会变成液体,但二氧化碳如果处理不当,较易产生爆炸。”张教授听后表示理解,于是将干冰交由安检处理。

  这些年,随着反恐态势和社会安全形势的变化,民航安检标准越来越高,但与日益严格的安检相伴而来的是旅客对其人性化和服务感受的质疑。

  由于机票价格较高,旅客付出的成本较大,自然对民航各项服务水平期望值较高。这本无可厚非。但是民航运输对安全的要求远高于其他交通工具,对旅客乘机携带的行李物品限制较多,客观上必然会给旅客带来不便。大部分旅客理解并支持这些限制措施,如上述张教授配合安检的行为,这的确值得我们“点赞”。但总有个别旅客不满意,并将怨气发泄到安检人员身上。

  5月15日,旅客陈某由广州白云机场乘机前往上海,在安检通道接受开包检查时,安检员闻到其手提行李箱里散发出异味,在场的其他旅客被熏得掩鼻远离。安检员发现箱内有两盒榴莲肉,于是告知其榴莲属于异味食品,不可以随身携带上飞机,建议陈某将榴莲密封包装后办理托运。但无论安检员怎么解释,陈某都不接受,发脾气执意要带榴莲上飞机,而且越说情绪越激动,气愤地将榴莲扔在安检员身上,并将剩下的榴莲放进行李箱后夺门而出。安检员追出将陈某堵截,航站楼派出所民警,将陈某带回派出所处理。事后,陈某一再道歉,承认错误,并主动写下检讨,称以后不会再犯,但已错过了其乘坐的航班。

  不随身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乘机等是旅客较为熟悉的安检规定,但有一些规定对旅客来说却是很陌生的,比如禁止随身携带榴莲登机。这种气味浓郁的水果大部分人难以接受,而机舱又是密闭空间。因此,民航规定,带有不良气味、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允许携带登机或托运,以防影响其他旅客或造成恐慌。

  当旅客携带的物品与民航规定产生冲突时,最好也是最应该的办法就是服从安检员的指令。安全检查是机场为防止劫(炸)飞机和其他危害航空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旅客、机组人员和飞机安全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技术性检查。安全检查对候检旅客一视同仁,即便旅客绝无危害空防安全的念头,也应按照民航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任何威胁空防安全的行为和物品都是绝对不允许的。在这种情况下,旅客应主动配合检查,这是对自身和其他旅客安全的一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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