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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车辆将喷涂统一标志

  • 发布时间:2015-06-19 08:29:17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黄怀)记者昨日从第84次市政府常务会获悉,我市将出台措施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加强对快递市场的监督,保护快递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我市将在土地利用、设施建设、财政金融、科技应用、人才培养、车辆通行等方面制定扶持和鼓励措施,推动快递行业与电子商务、物流、制造业等关联产业相互融合,促进快递行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快递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区域性总部、分拨中心、运营中心或者呼叫中心,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规定享受我市总部经济的相关扶持政策。市邮政管理部门将配合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简化快件通关流程,优化快速安检、配载、装卸、交换等一体化服务,为快递企业开展厦台海运快件等跨境快递服务提供便利。

  为了解决目前快递企业普遍反映的“通行难”问题,我市将为快递服务车辆提供通行便利,邮政管理部门将采取措施推动快递企业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专用车辆从事快递服务,并喷涂统一的快递专用标志。

  此外,在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为快递车辆收寄、运输、投递快件提供通行和临时停车的便利。

  同步

  支持厦台快递企业

  开展业务合作

  据悉,我市将支持厦台快递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对台湾地区快递企业到本市设立经营机构的,在商事登记、人员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给予便利。此外,我市鼓励快递企业在有条件的商业楼宇、住宅区、工作区设置快递服务网点,利用城市配送网络、邮政网点、城市社区工作站、便利店等提供快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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