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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闽商在金融投资领域抱团发展

  • 发布时间:2015-06-12 13:31:1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北京讯】日前,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召开拟筹建“北京闽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发起人征求工作恳谈会。北京闽商群体将投资300亿元,在金融投资领域进行突破,实现更大范围的抱团发展。

  福建省政府驻京办副主任林光、经济联络处处长陈娟娟,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会长陈春玖,名誉会长黄其森,顾问、国税总局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詹清荣,常务副会长郑武、施锦珊等部分商会负责人和闽籍在京上市公司负责人以及商会金融投资专业委员会委员代表等共30人参加会议。

  会上,施锦珊代表总商会金融投资专业委员会介绍了拟筹建“北京闽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的概况、计划草案、公司章程、发起协议等事项。他指出,为凝聚闽商力量,激发民营资本活力,践行福建精神,发展新兴产业,商会拟成立金融投资公司,其中注册资本为300亿元,启动资金为5亿元,优先考虑在福建自贸区设立,公司存续有效期达30年,并享受自贸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投资与财务业务咨询、新兴产业培育、上市企业孵化等等,公司将设立董事会及风险控制、投资决策、薪酬管理等多个委员会,聘请金融投资领域专业团队负责经营,下设基金、证券、保险、银行、租赁、保理、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多个业务板块,确保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带领会员企业发掘各行业投资发展机会,力争5年内实际投资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并通过杠杆作用放大撬动3000亿-5000亿元的投资,实现15%-20%的回报率。

  与会代表就公司成立的相关情况踊跃发言,并提出了针对性问题和参考意见。

  作为财税方面专家,詹清荣从国家方针政策、税收缴纳形式、风险防范意识、资金投资渠道等方面给出专业意见。他认为,北京闽商成立金融投资公司适逢其时,能紧跟“一带一路”趋势与福建自贸区发展形势,推动闽商新一轮创业热潮,应该扩大股东覆盖面和提升会员参与度。

  黄其森认为,要充分考虑各方因素,思考公司投资回报率,提升这种全新的投资模式对会员企业的吸引力,并与资本市场接轨,推动更多企业上市,发挥商会本身的桥梁作用。

  郑武认为,要充分考虑国家、地方财政与项目资源情况,抓好汇聚资本、人力、资源,当下企业普遍存在融资成本高、项目投资周期长、回报率相对不高的情况,应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找好突出抓手,带动会员企业和闽商优势产业升级。

  天壕节能董事长陈作涛认为,投资各类项目要稳中求胜,项目成熟一个,落地一个,收益一个,优先考虑会员企业参与,并积极寻求新三板和主板上市融资,收益后要积极回报商会,实现商会、企业共同提升。

  陈春玖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商会牵头开展成立金融公司这个项目,要紧紧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北京的功能定位和福建的发展需求,闽商中传统企业较多,很多在目前经济下行情况下处于调整阶段,这种情况下,通过商会牵线搭台,发挥引领作用,带动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十分必要。金融投资和资本运作是一个新兴业态和趋势,这对于长期做实体的闽商而言,是一个机会,也是一个挑战,如何撬动资本促进企业稳步健康发展十分关键。

  为此,陈春玖提出三点意见和想法:首先,要充分考虑保障措施和风控建设,进一步细化步骤和方案。民营企业底子较薄,风险与利润是相对的,要“稳步走”“找平衡”,促进企业长效健康发展。其次,优先考虑回归福建,做好民资回归工作。回乡投资、报效桑梓一直是商会的重点工作之一,近期商会将组团再次回福建考察投资,继续发挥好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再次,商会将继续扎根北京,整合各方资源,调动优势力量,畅通多方渠道,积极做好各项会员服务工作,发挥商会优势,形成发展合力。

  最后,林光代表福建省政府驻京办作指导讲话。他强调,第一,当前福建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一带一路”、福建自贸区等一系列利好政策出台,现在正是回归福建、回报桑梓千载难逢的机会,要好好把握这个时机回乡投资创业。第二,过去10年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走在了商会发展的前列,未来商会仍要努力探索有效形式,拓宽渠道,创新发展模式,金融领域就是一个方向,可以成为商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和抓手。第三,抱团发力金融领域,既是商会本身发展的需要,也是会员企业再创业的需要,要做好这“两个需要”的完美结合,只有充分收集会员企业的意向和需求,才能通过项目带动广大闽籍企业实现抱团发展,转型升级。

  会上,陈春玖带头签署协议表示愿意作为项目发起人之一,黄其森、郑武、施锦珊等共18位会员企业家也纷纷签署协议书,表示将共同作为项目发起人,支持商会统一决策部署,努力开创北京闽商抱团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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