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合作社发展内生动力机制
- 发布时间:2015-05-30 07:32:40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师高康
当下,农民合作社发展势头十分强劲,最新资料统计,到今年2月底,全国范围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已达133万家。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下,合作社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寻求农民增收新突破、促进实现农村全面小康中担当的角色越来越明显。但不容忽略的是,合作社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制约了合作社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农民合作社,主体是农民,合作社是载体。农民加入合作社,便与合作社结成利益共同体,合作社的兴衰荣枯,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规范合作社运营管理,顺应农村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使其成为名副其实引领农民群众致富增收的生力军,让农户在合作社带动下,尽享改革红利,真正受益,得到实惠,一方面需要各级涉农部门的正确引导,另一方面更离不开合作社自身的内生动力机制。动力从何而来?活力如何体现?切实运用好“成员账户”,即是对规范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的最好考量。
实践表明,合作社之所以能够吸引广大农民踊跃加入,一个重要因素是,合作社可以通过统一服务,为农户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提供保障,并通过合作社平台资源的有效配置,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帮助广大成员参与市场博弈,使农户由原先单打独斗、散兵游勇的个体,搭乘合作社的“大船”迎击风浪,凝成一股绳应对搏击,形成合力角逐抗衡,从而拥有并赢得充分的市场“话语权”,合作社的作用正是基于此。农民与合作社之间,“成员账户”是联接二者利益的纽带,农民平时的生产、经营、营销等行为活动,与“成员账户”密不可分。然而现实生活中,“成员账户”运用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调研发现,有的合作社名义上设有“成员账户”,可往往只记一笔当初农民入社时的“出资额”了事,而后“成员账户”便“躺”在一边睡起大觉;有的合作社虽设有“成员账户”,但账户里没有记载实质性内容或事项,往往成了空架子摆设;还有的合作社甚至自建社之初起,未曾设过“成员账户”,合作社平时与成员之间发生经济往来,一把一利索,一宗一了结,过后便与成员没啥关系了。殊不知,“成员账户”是合作社经营管理之内核,是农民分享合作社盈余分配的重要基础。“成员账户”运用得如何,是衡量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风向标”。一定程度上说,“成员账户”的活跃度折射出合作社的活力度。唤醒沉寂久睡的“成员账户”,使其真实反映成员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意义重大。
农民合作社如果没有成员(社员)的广泛参与,只能是“空中楼阁”样子货,很难谈得上发展壮大。从财务会计管理的角度看,“成员账户”是为全面反映合作社与其成员利益关系变动情况而专门设置的核算账户,它记载的是成员入社时的出资额、年度量化到成员的公积金份额、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或交易额)、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以及合作社返还给成员的盈余和剩余盈余的金额。“成员账户”的设立,是编制成员权益变动表的主要依据,详细、准确、完整、及时记录好“成员账户”,使每个成员对合作社贡献的多少,通过“成员账户”权重份额的记载体现出来,以使成员充分享有合作社盈余红利分配。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成员账户”,可以分别核算成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变化情况,为成员承担责任提供依据;二是通过“成员账户”,可以分别核算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或交易额),为成员参与盈余分配提供依据;三是通过“成员账户”,可以为成员附加表决权的确定提供依据;四是通过“成员账户”,可以为处理成员退社时的财务问题提供依据。除法律规定外,“成员账户”还有一个作用,即方便成员与合作社之间的其他往来业务,比如成员向合作社融资借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等。
合作社成员是合作社财富的创造者,处理好合作社与其成员之间的关系,“成员账户”当有实质性内涵,这是衡量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关键指标之一。合作社要发展壮大,调动成员的积极性至关重要。只有做实、完善“成员账户”的运用,才能真正把合作社的活力焕发出来,把合作社的竞争力激发起来,把合作社的生命力凸显出来。
(作者单位:农业部经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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